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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商户遭遇暖气费私自提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3日09:02  燕赵晚报

  本报记者 李洁夫

  实习生庞晓林 曹琦

  近日,一山集团物业向摩托车商城商户收取每平方米42元暖气费,商户表示吃不消。供暖单位永泰热电厂表示价格上涨,政府已批准。而物价局称今年商业用热仍旧按照31元每平方米不作调整,相关企业私自涨价违法。

  昨日14时许,记者来到位于东开发区天山大街一山摩托车商城,随机走访了几家商户。商户向记者反映,原来的暖气费是每平方米31元,现在变成了42元,他们难以接受。

  在商户出示的一山集团有限公司向他们发放的“采暖收费通知单”上写明: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采暖费单价42元。如此计算,该商城普通商户采暖费增加了2000元到3000元。在通知说明一栏记者看到,集团要求商户“于一周内将钱交到招商部,逾期一周未交者,加罚5%滞纳金,逾期两周未交者,除罚滞纳金外,集团将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就此,一山集团物业正在商城负责收取暖费的一位杨姓负责人表示,今年冬季对商户供暖收费提价的事的确属实,但这是热电公司的规定,他们没多收一分钱。

  15时许,记者与负责该区域供暖的永泰热电厂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永泰热电厂对一山集团按照表量收费,原来的标准为每吉焦52元,现在经过上级批准,涨价到每吉焦69元。而一山集团对商户的收费则是按照面积收取,按照每吉焦69元的标准换算,就是每平方米42元。该工作人员说,这次涨价上面已经批了,文件还没有下来,一旦文件下来,他们会立刻将文件送达商户手里。

  石家庄市物价局价格处李处长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今年的暖气费标准不作调整。李处长介绍,永泰热电厂提高用气价格的申请已报到了市政府,但是目前还没有批下来。所以,对于商户取暖,热电部门应该仍旧按照每平方米31元的标准收取,收取42元显然是违法的。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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