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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防火防盗防记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3日09:20  生活新报

  防火、防盗、防记者一直被少数法院谨记,有些案子当事人家属都不允许旁听,法院到底在“躲”什么?在司法公开、接受媒体监督等问题上,云南做了哪些努力?

  司法公正就不怕敞开法院大门

  记者到法院采访为何屡遭拒绝?连律师进法院都要严格检查,更别说普通老百姓。长期以来法院“衙门”门难进,法官脸难看,告状难等问题一直成了公平正义、社会稳定、万众瞩目的焦点话题。昨日11时,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楚雄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杨鹏,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坷作客云南网《法治三人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防火防盗防记者

  话题:防火、防盗、防记者,这样的口头语已被少数法院用到了日常的审案中。一些法院为了遮掩案子的审判,害怕把司法置于阳光之下,千方百计躲当事人、躲记者,不愿主动面对社会大众和媒体的监督,甚至有时候连自己的亲人在法院受审,家属都不允许旁听。从2007年6月到2009年,最高法院都曾多次出台了关于司法公开、接受媒体监督等问题的规定。那么云南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呢?我们的司法公开何时能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公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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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成有

  

  有当事人带着硫酸进来

  

  

  

法院防火防盗防记者?

  

  “就我们高院来说,一些当事人带着硫酸、木棒、斧锤进来,这给司法工作带来了困境。法院欢迎民众来打官司,但是有时走进来一些我们无法分辨的状况,所以有必要在法院门口设一个安全的检查,这也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安全。”田副院长说,法院是个解决矛盾的地方,不可避免的很多矛盾会凝聚到法院。但一些不怀好意的人,甚至有一些对法院产生敌意的人,抱着非理性的思想和行动对法官实施伤害,比如说发生枪杀法官的案子。法院设“门禁”,也是一个安全防范的必要措施。只要任何一个公民持有效证件积极配合相应的检查就可以自由进去,法院的大门是对社会敞开的。

  “公开背后还在于我们民主法制进程,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田副院长说,多年来老百姓对法院的工作感觉很神秘,有一种隔阂感,怎样打破隔阂,打破司法神秘,就要推行公开、透明工作。人民法院的组织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宪法都明确规定,司法必须要公开,审判要公开。

  田副院长坦言,司法本身就没有任何神秘性,这些年围绕最高法院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首先在立案阶段就应该公开,到法院打官司的时候首先接触的是立案庭,案子到了法院后,当事人对法院审判的流程,具备立案需要什么条件,案子为什么没有被立案等问题,法官都要耐心地讲解。

  其次,在审判方面要公开,田副院长认为,除了国家规定的一些案子不能公开外,比如涉及当事人隐私的案子,涉及国家机密的案子。其他的案子都应一律公开审理,任何一个公民,只要持有效证件都可以参加旁听。对于一些重大敏感的案子,民众关注高的案子,法院还要推行网络庭审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学生等任何感兴趣的人员到法院来旁听,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法院的执行也应公开。案子审判完了,执行的进度、措施、难度有什么问题,也是进行公开的。田副院长强调,审判文书公开上,除了国家规定的几种类型案子不能公开外,法院的裁判文书一律要上网,主动接受民众对法院的监督。对于一些老百姓关注很大的案子,争议复杂的案子,还有一些再审的案子,当事人提出来,法院都要在听证的时候公开听证。

  杨 鹏

  

  舆论给法院施加了压力

  

  

  

法院防火防盗防记者?

  “很多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回避媒体,有的是当事人主动请来的记者参与报道案子,舆论导向给法院施加了压力,而有的情形是法官甚至法院的领导不善于、不愿意跟媒体打交道。”杨鹏说。

  罗 坷

  

  心中无鬼为何不敢把审判公开?

  

  

法院防火防盗防记者?

  通过媒体的报道、监督,让法院的审判,置于阳光之下,对法律,比如说枉法的法官毕竟是少数,有媒体监督他就不敢这样做,同时也增加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任感。

  作为省高院,判决文书公开确实是做得比较好,但是在州市、县法院就不敢恭维了,很多判决文书每年更新就三五份,难道他们一年就审理三五件吗?

  记者、媒体、法院,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记者跟法官没有什么价值上的、利益上的根本冲突,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讲,法官应该敞开怀抱,欢迎媒体监督,既然心中无鬼,为何不敢把审判公开呢?

  法院“衙门”为何门难进

  话题:告状难,法院门难进,法官脸难看、话难听,近年来有关法院“衙门”的负面报道屡见不鲜。进法院的门要通过层层“关卡”办很多手续,老百姓对法院司法公开越来越不信任?

  田成有

  

  人民到人民法院打官司理应受尊重

  田副院长说,不可否认有些法官,因自身的工作作风、素质、和人民群众的感情存在一些差异,所以一些官僚作风、霸道作风还是存在的。老百姓感觉法院门难进、法官脸难看、事难办的状况,这个我们在司法工作中,也感受到了,所以省高院才下决心要改变、解决这个问题,让老百姓进入法院打官司是一个受尊重的过程,人民法院是要为人民服务,人民到人民法院打官司,应该受到尊重,所以要树立法官为民的作风,亲民的做法。

  杨 鹏

  

  楚雄首推“院长天天接待日”

  为把“冤案”“错案”“上访案”扼杀在萌芽状态,2007年楚雄市法院率先在全省推出“院长天天接待日”。杨鹏说。

  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从自己的角度考虑得多,一个判决下来总有一个是败诉或者是部分败诉,不可能立马接受法院的判决。通过院长接待日,给当事人详细解释,法院为何要这样判,减少上访数量。院长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发现上访案件确实存在问题,不是领导批个字那么简单,法院要立即启动再审程序,该纠正错误的一定要纠正。

  杨鹏表示,针对一些经常上访的老上访户,法院还要主动下访。

  

  

  罗 坷

  

  判决明显失衡会产生对法官的仇恨

  

  “过去申诉立案非常难,现在立案非常容易,但是有一个问题,从具体的办案,法院因人手原因,审判资源原因,无法对大量的申诉案件进行审查,所以现在往往很多申诉、上访案件,流于形式的审查。”罗坷说,大多数申诉案,案件本身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一些不理解的法官把他们说成是刁民,实际上一些故意扮演刁民的人毕竟占少数。他们到最高法院开庭也看到,申诉的案件堆积如山,有时候申诉案件几年内审都是可以的,但是程序非常慢。如果院长及时关注到自己的案子,问题马上就可以解决,这也是当事人希望见院长的一个根本原因。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判决产生了不信任感,希望通过领导的重视,纠正不公正的判决,现在院长接待日为什么多了,院长接待日如果天天开门,天天都有人来。不是说老百姓全部不相信,他是迫切地想把自己的冤屈、委屈、司法不公正的待遇,让主管领导知道,保障他的权益。有些地方法院的院长接待日只是流于形式,应该是院长或副院长亲自接待的,偏要找个法官来代替。

  “我们律师去法院开庭,连车都要打开看,我说我们是律师,我觉得我们的素养不可能去伤害法官,但仍然遭到了门禁。”罗坷说,事实是现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这个问题,连律师进法院都难,更别说老百姓。律师到法院开庭遭遇门禁,去年就这一问题律师和法院展开了对话,但效果并不明显。

  罗律师认为,作为律师只要出示有效证件,就可以进法院的大门,但现在不可能,检查半天。原本早已到了法院,有时候因层层的关卡,而耽误了开庭,迟到的原因还要向法官解释,现在当事人被审判其亲属都很难进法庭。

  前不久,其他省的法院发生伤害法官的事件,老百姓法律意识淡薄,遇到问题容易走极端,如果法院判决明显失衡,就会产生对法官的仇恨,对法院的仇恨,跟法院对立起来。过去的法院没有门禁,有的法院连保安都没有,现在法院增设门禁是为了特殊时期的保护措施,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现在人民群众跟法院的对立情绪加大了,一部分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明显枉法裁判。

  本报记者 熊波

  实习生 侯天友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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