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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不独立 工资协商只是“画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3日10:14  生活新报

  工资集体协商

  今年7月,全国总工会发布消息:要求各基层工会主动向未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发出要约,全面和主动地介入工资谈判;11月15日,云南省总工会召开了全省工会工资集体协商培训会,旨在培训一批工资谈判专家,帮助职工涨薪。一系列的动作无不表示,工资拿多少,不再是老板说了算,大家都有发言权。然而,当工会主席受雇于企业老板时,当职工无法掌握企业真实生产经营数据时,职工用什么筹码去和老板谈工资?

  云南现状

  工资谈判 没几个职工敢去

  “基层工会要主动向没有建立、拒绝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或工资协议到期的企业发出协商要约,及时启动协商谈判程序。对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响应要约等违法行为,地方工会要及时介入,依法下达整改建议书;对拒不整改的可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在云南省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推进暨培训会议上,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卢正国表示。

  仔细听完了卢正国的讲话后,在官渡区金马镇一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班的柳小姐第一反应是:“很高兴,我们是不是可以涨工资了?”不过,高兴只持续了不到一分钟,她又想:“是公司的工会去跟老板谈工资吗?大家都是给老板打工的,谁敢谈啊?”柳小姐在这家商贸公司当了三年行政文员,眼看着老板的“坐骑”从最开始的吉利车变成了现在的宝马,一套两室两厅的房子也换成了别墅。而这3年里,没怎么变的是员工的工资,比如柳小姐三年前的工资是每月1500元,现在是1600元。公司也有工会,但工会的作用一般是过年过节时组织大家表演文艺节目,要约涨工资这事,工会从没干过。不过,柳小姐也能理解工会的难处:“工会的人一样是老板的员工,你今天跟老板谈涨工资,明天可能就要走人了。换作我是工会主席,我也不敢谈。”

  不敢跟老板谈工资几乎是所有职工的“通病”。昨日,记者在北京路、西昌路等地随机询问了40位市民,行业涵盖了建筑、餐饮服务、商贸、环境工程、土地评估、市场销售、传媒业等,其中有38位受访者不约而同地表示:“开玩笑,哪个敢跟老板谈判涨工资,怕是不想干了。”只有2位受访者表示,如果觉得自己能力还行,但收入与能力太不相符的话,会跟老板谈涨工资,如果谈不成,就重新换份工作。

  成功案例

  双赢合作 职工受益企业发展

  大部分职工以为谈涨工资会损害企业的利益,其实不然。云南锡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唐丽莎说,无论是对职工还是对公司而言,工资集体协商都是双赢。

  唐丽莎介绍,之前,云锡职工的工资一直是由企业单方面决定。但从2001年开始,云锡的生产经营就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经济效益日趋好转后,公司采用了学科带头人、协议工资、资本技术参与分配等方式的分配制度。随着工资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和职工投入正常劳动获取最大报酬的矛盾也更加明显。于是,2005年,公司工会提议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通过集体协商来确定当年工资的增长幅度。“工资协商内容是集体协商的重点,得规范工资协议的期限,工资的分配原则、标准、调整依据等等,这些都要与企业的实际情况相吻合。”唐丽莎说,每年年末,工会就会向公司党委提出次年职工工资增长要求,同时,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履行也纳入工会年度考核目标。通过这些措施,云锡职工的工资实现了与企业发展同步增长。在工资集体协商制确定的第二年,职工工资就比上一年增长了21.7%,第三年又比上一年增长了27.7%。今年,前九个月的工资已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7.7%。

  “《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只有出现‘本单位利润增长、本单位劳动生产率提高、当地政府工资指导线提高、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四种情况之一时,才可以提出涨工资的要求。所以,职工不要以为工资谈判会损害公司的利益,这其实是一种双赢的合作。职工一方面要求公司涨工资,另一方面就要更积极、努力地工作,让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更好。”唐丽莎说,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出台后,大大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云锡当年的生产经营创下了新高,取得了销售收入和利润比2001年翻番的好成绩。

  如何实现

  制度虽好 没法律保障仍是空

  工资集体协商虽是双赢的合作,但是,究竟如何实现呢?专门研究工资集体协商的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的郑春贤律师有一定的担忧。他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于我国企业转变工资决定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分配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能缩小市场经济中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维护一线员工的权益,确保每个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企业劳资关系,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同时,由人社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虽年内难以出台,但基本框架已经确定,工资协商制度将被写入其中。但目前,在中、小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还是存在很多困难,比如企业没有成立工会、没有建立员工代表制度、员工对工资集体协商不了解、家族企业或者传统习惯势力强大等。

  “首先,要尽快出台《工资条例》,只有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才能为职工撑腰,为工会维权提供武器;其次,要把工资集体协商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为依托,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再次,要强化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在企业中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眼前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完善的情况下,必须要求职能部门通力合作,比如工会、劳动保障部门、税务部门、工商部门等。税务部门可以借鉴外地经验,企业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其职工工资总额不得摊入成本;工商部门可以把企业建会纳入年检,凡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暂缓登记或年检。”郑律师建议,要想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到实处,可以采取上述措施。

  末了,他强调,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必须防止搞形式主义,要为协商创造一些条件,比如说工会组织问题、工会独立性问题,以及工资协商的手段问题、压力问题、效果问题等等;同时,要确定“劳工三权”,即工人的组织权、谈判权、罢工权。如果劳动法上所谓的“劳工三权”确立不下来,工资协商的效果肯定会打很多折扣。

  实际行动

  组织培训 建立谈判专家队伍

  来自省总工会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11日,全省各类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3505份,覆盖企业3675家,覆盖职工567433名,所占比例仍然很低。在这3505份合同中,还有很多是“格式化合同”,这些合同从签订的时限、内容和形式上看,都不符合工资集体合同的要求。因此,目前我省的工资协商制度量少质差,结构非常不合理。

  昨日,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的工资协商工作之所以总体滞后,用三句话就能概括,即“老板不愿谈,工会不敢谈,员工不会谈”。“现行的工会主席体制制约了工资谈判,特别是在一些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就是雇员,自然不敢谈加薪;同时,员工也不会谈,比如你去跟老板谈涨工资,老板拿出一本假账,说企业效益不好,你没法谈。员工是无法掌握企业真实的经营状况的。”该负责人说,自己从事了多年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接手过上百起案件,但其中没有一起案件与工资协商问题有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上周,省总工会特意组织了全省各级工会主席、社会学者、社会律师等400多人,就工资谈判的技巧与策略、法律适用、工作情况分析等举行了一次培训,旨在建立一支过硬的工资集体谈判专家队伍,帮助职工涨工资。该负责人表示,这个只能解决“不会谈”,但在“不愿谈、不敢谈”上,他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出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及实施意见,因为仅凭工会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如果能有一个工资集体协商的地方条例作为支撑,工会开展工资协商的工作也就有了有力后盾。

  另外,该负责人还表示,我国已在江苏、辽宁、河北、天津等省市开展了“工会干部职业化”的试点,即由各地总工会给当地企业“派”工会主席,这个工会主席可能是工会专门聘请的社会律师,也可能是善于谈判的社会学者,最关键的是,这个工会主席属于总工会管,工资从工会经费中安排,与其所在的企业没有直接的经济关系,这种独立的资格能帮助工会主席在为职工谈判工资时更加理直气壮。

  生活新报 记者 李宣璇 毛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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