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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调查应注重无罪证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3日14:28  法制晚报

  检方调查应注重无罪证据

  更好地保护被告人的辩护权 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本报讯(记者朱治华)昨天,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

  通知要求,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调查取证,不但要注重收集各种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的证据,而且要注重收集各种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不但要注重收集各种法定量刑情节,而且要注重查明各种酌定量刑情节。

  同时,检察院要客观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既要注重审查定罪证据,也要注重审查量刑证据;既要注重审查法定量刑情节,也要注重审查酌定量刑情节;既要注重审查从重量刑情节,也要注重审查从宽处罚量刑情节。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大法律援助投入,壮大法援队伍,尽可能地为那些不认罪或者对量刑建议有争议、因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更好地保护被告人的辩护权。

  在案件审理中,各级法院应当保障量刑程序的相对独立性,公诉人、辩护人要积极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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