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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间机构评“高院”法官排行榜 涉贪法官名列倒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3日15:20  台海网

  台海网11月23日讯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简称“司改会”)今天公布台湾“高等法院”刑庭法官评鉴结果,因陈哲男案掀风波的庭长曾德水排在最后一名,因收贿遭起诉的前台湾“高等法院”法官蔡光治、陈荣和、李春地也名列倒数。

  据报道,台湾民间司改会鉴于台湾“高等法院”近来一连串法官涉贪、风纪案,继2002年评鉴法官后,今年9月间再与台北、桃园、新竹、宜兰4大律师公会合作,对台湾“高等法院”刑庭114名法官就法庭态度、诉讼程序、裁判质量、品德操守进行评鉴。

  司改会今召开记者会仅公布法庭态度、诉讼程序、裁判质量3项评鉴结果,因轻判陈哲男司法黄牛案惹争议的曾德水,在法庭态度、诉讼程序均名列最后一名。在何智辉案中遭控收贿的法官蔡光治、陈荣和和李春地,也在3项评鉴中均列倒数10名内,其中,蔡光治更在裁判质量项目列倒数第一。

  至于优良法官部分,曾控诉台湾“高等法院审判长”高明哲与前台湾“最高法院”法官萧仰归为子关说的法官高玉舜,在法庭态度及诉讼程序均名列榜首,为本次评鉴最优良法官。裁判质量则由法官江振义拿下第一名。

  另外,曾承审陈水扁“公务机要费”等案的审判长邓振球和陪席法官潘翠雪,在法庭态度也分别获评优良排行前10名。

  司改会执行长林峰正说,本次评鉴结果将交给台湾“高等法院”和台“司法院”,希望好法官能得到支持,遭评鉴为倒数的法官,台“司法院”也应有严重警讯,尽速处理。至于这次未公布评鉴法官品德操守的理由在于,律师未必了解法官的私德部分,认为应从检、警、调方面进行了解。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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