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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追加4.3亿元保障和改善民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3日20:48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赵明)昨日,西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追加2010年市级财政支出预算11.56亿元,其中安排4.3363亿元保障和改善民生,占超收财力的59.3%。

  市级超收财力11.56亿

  1至10月,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6.41亿元,增长29%。根据四季度全市经济形势和财政预算执行走势分析,预计全市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93.4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7%,超收8.25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预算,市级超收财力共计11.56亿元,其中:“开发区”超收财力为4.24亿元,市本级超收财力为7.32亿元。

  近6成资金关注民生

  市级超收财力支出方向确定,安排保障和改善民生资金4.3363亿元,占超收财力的59.3%;安排经济发展资金16425万元,占超收财力的22.5%;安排社会事业发展资金1.2128亿元,占超收财力的16.5%;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56万元,占超收财力的1.7%。西安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建议批准西安市财政局局长肖西平所作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2010年市级超收财力安排情况的报告》,批准追加市级财政支出预算11.56亿元。

  4.3亿民生资金这样花

  肖西平详细介绍了追加的11.56亿元每一笔资金的用处,其中有4.3363亿元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安排医疗保障和医疗机构建设资金8001万元;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420万元;安排公交惠民补贴资金2900万元;安排社会救助资金392万元;安排环境保护资金5650万元;安排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5亿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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