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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下发严查挪用信贷资金炒作农产品紧急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00:25  亚心网

  亚心网讯(记者 周旋):农产品价格上涨是今年物价上涨的主要推手。日前,银监会开始严抓挪用信贷资金炒作农产品行为。

   11月20日,银监局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稳定物价的“国十六条”之后,中国银监会办公厅11月22日下发了《关于加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信贷资金支持力度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以稳定农产品价格。当然,在加大信贷力度的同时,各地银行业监管部门也要严查挪用信贷资金炒作农产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规行为。

  昨日,记者了解到,新疆银监局已经收到《通知》,并下发至新疆各家银行。

  紧急《通知》分析说,今年7月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我国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特别是以农产品为主的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成为推升价格总水平的主要因素。

  “现在正是农产品加工企业需要贷款的时期,也是防范贷款挪用的关键时期。”自治区农信社相关负责人说,收购企业贷款用于购买原材料和囤积原材料是很难区分的,但两者收益完全不同,后者的收益可能是前者的几倍,也可能颗粒无收。因此,在发放贷款时,银行首先要求企业有30%的自有资金。此外,发放贷款的时间,严格控制在企业加工需要资金的时间段。假设甜菜收购企业今年收购甜菜,5个月的加工期足够,到明年5月就结束加工期,所有的糖应该销售完毕,那么银行贷款就只发放至明年5月。如果企业是为囤积贷款的话,至少要等到明年6月-7月,才能等到新一轮的市场收购价。贷款在5月收回,也就防止了囤积的投机行为。

  农行兵团分行信贷部一名工作人员说,今年对棉花收购企业的贷款,不少银行采取了限价放贷的方式。假设棉花的收购价格为每公斤10元,而去年的最高收购价是8元,放贷时,银行就按照企业的购销合同中的数量,折换成去年的收购价放贷。

  按照银监会的要求,新疆金融机构还会对粳米、玉米、蔬菜、棉花、食糖等供给缺口较大的农产品予以重点支持。

  今年年初,银监会即确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两个不低于”(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三个高于”(增量高于上年、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占比高于上年)的目标,支持“三农”发展。从前三季度执行情况看,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投放总体实现既定目标。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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