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拖熟人网络赌球 3个月受注16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03:16  华龙网-重庆商报

  

拖熟人网络赌球3个月受注1600万

  商报图形徐侨唯 制

  做香港赌球网站股东级代理,发展下家参与网络赌球,3个月就接受投注额1600万元人民币。从去年8月到今年5月,家住大渡口的男子张某、罗某就以这种方式,非法获利上百万元。罗某甚至还将女友牛某拉下水参与网络赌球,并把好友李某发展成为下级代理。昨日,大渡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网络赌球案,罗某、牛某、李某出庭受审,而作为大股东的张某则另案处理。

  庭审现场被告受审声音小得法官听不清

  昨日,庭审现场,站在被告席上的罗某、牛某、李某神情沮丧,直到庭审结束,3人都一直低着头。法官每次询问他们对检方提供的证据有无异议,3人均小声说:“没有异议。”

  在赌球网络中作为股东级代理的罗某,虽然身材高大,但回答法官问话时,声音却是最小,法官甚至还专门提醒其回答问话的声音可以大一点。

  记者看到,能容纳50人左右的旁听席座无虚席。据了解,旁听者绝大部分都是3名被告的亲属,这些人对庭审听得格外认真。有上了年纪的老人为了听得更清楚,甚至一直向前倾着身子侧耳细听。罗某一名不肯透露姓名的亲戚说,罗某住在大渡口区的亲属基本都来了。“他出了这么大的事,大家都着急。”

  公诉人认为,罗某、牛某、李某都涉嫌犯开设赌场罪,罗某作为此网络赌球案的股东级代理,涉案金额巨大。鉴于其悔罪态度良好,能够积极供认自己的罪行,检方建议判其4到5年有期徒刑。而对于下级代理李某,公诉人建议对其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对于罗某的女友牛某,因其只是负责在罗某与李某之间进行联络,公诉人建议依据其情节判处缓刑。

  昨日,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案情回放拖好友网络赌球全都没跑脱

  昨日,检方在庭上介绍了此案的详情。去年7月,张某和在茶馆打牌认识的好友罗某一起聊天。张某称,他不忍心看到罗某生活窘迫,要“拉”罗一把。张某告诉罗某,自己认识两家香港赌球网站的负责人,邀罗某与他一道做这两家赌球网站在重庆的股东级代理。“要不到一年就能发财。”当时,张某这样向罗某承诺。

  随后,张某与罗某花了2000元租金,租了一台香港赌球网站“皇冠”和“永利高”的服务器,成为赌博网站在重庆的股东级投注平台负责人。他们利用这个赌博平台,发展下级总代理和代理,接受会员巨额投注。仅今年1至3月,二人便利用这一平台,接受注资累计达1600万元。

  为了拓展代理商队伍,罗某还盯上了众多好友。今年1月,他让女友牛某专门负责与李某联系,将好友李某发展成为代理商。只要是李某账上投注的钱,牛某都能“抽水”10%,几个月下来,牛某共分得2万余元。

  从今年1月至3月期间,李某接受的赌资就有70余万元。据悉,李某不仅发展会员投注赌博,自己也不时赌上一把。

  今年5月,离世界杯开赛不到一个月时间,市公安局网监总队接到报警,通过技术手段查到张某、罗某租用的服务器,随后将几人全部抓获。

  赌球内幕 大股东“抽水”3个月牟利170多万

  据介绍,张某是这个赌球网络中的大股东,罗某是小股东,在他们下面还有总代理和代理商。总代理是大庄家,代理商相当于小庄家,通过拉会员赌博投注,从中“抽水”赚钱。

  各级代理商在发展会员后,会向罗某申请一个赌球账号,会员将赌资注入获得的赌球账号。这些赌球账号都归于罗某的一个“股东级”账号名下。在每次赌球时,罗某通过张某与境外赌球网站进行交易联系。而罗某“股东级”账户内的会员赌资,则是张某与罗某之间结账的依据。每个月底,张某会按照当月罗某账号内的投注金额与他结账。如果罗某名下的会员赢了钱,他就不分钱。如果输了,张就要在“水钱”中分给罗某10%。据了解,仅今年1月至3月,张某就从网络赌球中获利170多万元,而罗某则从他手中获得20多万元“水钱”。

  据了解,张某、罗某等人在做网络赌球时,也顺带搞“百家乐”。他们发展的会员以熟人为主,还要满足“爱赌球、有经济实力、可靠”这三个条件。

  律师说法

  网站受注千元将追刑责

  网络赌球最高可判10年

  重庆巨力律师事务所杨朝敏律师介绍,网络赌博作为一种新型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专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了司法解释。重庆针对此文件,也出台了《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的指导意见》。

  “根据《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的指导意见》,开设赌博网站受注1000元即可认定为开设赌场罪。而且只要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站、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或明知对方为赌博网,仍为其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互联网接入等服务的,都可认定为共犯。”杨朝敏律师说。

  由于开设赌场的社会危害性较一般的聚众赌博更大,因此我国2006年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六)》将“开设赌场”从原来的赌博犯罪行为中分立出来,作为一种特别的犯罪行为规定,并将刑罚从原来的3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0年。

  新闻链接

  ■2010年5月,南京警方破获一起利用境外网站进行网络赌球的大案,抓获4名涉案人员,涉赌金额过亿,获得非法收入高达数千万元。涉案人员与境外某赌球网站勾结,有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洗钱,将赃款转账给境内营销人员和参赌会员,有人则积极在网络上发布赌球网站广告的链接,以此发展参赌会员。

  ■2010年6月,南非世界杯期间,广东佛山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通过利用境外赌博网站作为平台、发展网络赌博团伙的网络赌球案,抓获多名嫌疑人,涉案金额超过58亿元。

  ■2010年6月,北京警方成功摧毁通过境外赌博网站实施赌球的两个特大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涉案赌资总金额高达数亿元。

  本版稿件由记者 吴光亮采写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