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郭天力
已是初冬,太行山的苍莽群峰依然披着绿装,但记者在平山县下槐镇寺沟村的群山深处看到,星罗棋布的采石场将绿油油的群山侵蚀得千疮百孔,远望犹如雪山。记者了解到,其中不少采石场并不具备安全生产证。11月4日,灵寿县的崔某在一家采石场打工时不幸身亡,至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矿方仍未给死难者亲属说法。
■现场:众多采石场让太行山千疮百孔
11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平山县下槐镇寺沟村。据当地人介绍,这里山上的石头是制作墓碑的上好材料,不少人纷纷到此投资建场,山上的环境一天比一天差。远望寺沟村的群山,不少山顶上的植被已被完全破坏,露出了青白色的山体,好似雪山。
记者从山脚步行上山探访。这一路的山路极为险峻,路面未硬化,满布灰尘和石粉。大多数路段仅容一辆车通行,狭窄的山路一侧是峭壁,一侧便是悬崖,拉石头的大卡车在路上小心翼翼地行驶。当地人告诉记者,这里的大卡车大多是没有牌照的报废汽车,很多时候,司机都开着左侧车门,一有危险立马跳车。“矿上每年都出多起事故。”
记者沿途不时听到开山放炮的巨响。寒冷的冬季就要来临,采石场在加紧施工。记者注意到,采石场用钩机和推土机将废弃的碎石推往山下。大量的碎石从山顶到山腰形成长长的一串,一直向山下延伸。山上的植被被这些碎石完全覆盖了。
■事故:打工者为躲巨石滚下深沟丧命
当地最近的一起事故发生在众多采石场的西侧,前方不远就是山西地界。记者看到,事发采石场已经停工。
据死者亲属赵先生向记者介绍,死者是他的姨夫,事故发生在11月4日14时左右,当时,崔某看到一块大石头悬在突起的巨石上摇摇欲坠,非常危险,于是就想过去将大石头加固,但没等他靠近,大石从他的头上滚落,为躲避,他头朝下掉进了深沟。事故发生后,他被送往平山,但还是不治身亡。
据介绍,崔某今年种过麦子后来此打工,已经干了小半年,挣了5000多元钱,突如其来的灾难夺去了他的生命。“家中的顶梁柱没了,一家人顿时陷入困境。”赵先生说。
■部门:不知道矿方涉嫌何种罪名
平山县国土资源局向记者证实,该矿山的采矿许可证到11月21日到期,事故发生时还在有效期范围内。
但记者从平山县安监局了解到,事发的采石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2008年就已经到期,事故发生时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属于非法开采。
据悉,发生事故的采石场法人代表姓崔,此人将采石场转包给了尹某和谷某。死者家属向记者介绍,目前他们已经联系不到谷某了。
记者从业内律师了解到,非法采矿造成一人死亡,已涉嫌安全生产事故罪。
死者家属称,目前当地警方拒绝立案,要求由当地国土和安监部门出具谷某涉嫌犯罪的材料,警方才能抓人。但记者在当地安监局和国土局采访时,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道矿方犯了何种罪名,不会出具相关材料。
■律师:不该只得到13万元赔偿
赵某告诉记者,从11月4日到现在,已经过去快20天了,当地镇政府只是承诺赔偿13万元,但家属认为赔偿标准过低。
记者咨询的律师认为,该矿既属于非法矿山,用工自然也是非法用工。根据2004年颁布实施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对于非法用工造成劳动者伤亡的,对劳动者实行一次性赔偿。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这里的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石家庄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为2.8万元,我们不该只得到这点儿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