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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五百万 外企可冠名“广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04:27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熊佳焰 通讯员 胡燕妮) 昨日,广东省工商局在亚运城新闻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广东工商服务外商投资企业的18条新举措,记者从会上获悉,广东将对外企放宽各种限制,如允许以债权、高新技术成果、商标专用权等资产出资,支持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企业冠“广东”省名。

  注册资本金过500万外企可冠广东省名

  据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冯湘勇介绍,广东将对外企放宽出资限制,允许以债权、高新技术成果、商标专用权等资产出资,允许部分出资困难企业延长出资期限,并放宽企业名称使用等限制,支持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企业冠“广东”省名。此外,若母公司属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企业,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

  广东外企港澳台占六成

  记者获悉,广东工商将全面推行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实行网上登记注册,统一缩短办照期限至7个工作日内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据了解,截至今年10月末,广东外企总户数已达92806户,排名全国第一。金融危机后,今年1~10月,广东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5896户,新增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外方认缴分别为121.56亿美元、79.36亿美元、71.58亿美元,上述四项指标同比分别增长8.88%、58.85%、47.82%和49.43%,外商投资回升向好。投资来源仍然以港澳台地区为主,至9月末,外资来源地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香港(46909户)、台湾(4538户)、英属维尔京群岛(3684户)、澳门(3241户)、美国(1949户),港澳台地区占了广东全省外企总数的六成以上。

  广东工商对外企的18条改革新举措“创新”之处

  1.在“放宽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主体限制”方面,根据国家法律,结合广东实际,提出“外国(地区)具备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和财团组织在粤投资的,视为经济组织,经审批机关批准,允许其以合资、合作、独资和合伙形式投资设立企业。

  2.在“放宽外商投资企业出资限制”方面,一是首次明确“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在公司经营中因原材料、设备、产品等动产交易产生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二是首次明确“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以高新技术成果、商标专用权等无形资产经评估作价后出资”。

  3.在“企业名称核定”方面,提出“支持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加快发展,支持跨国公司在粤设立功能性机构和服务外包产业,其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可申请使用体现其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功能特点的新兴产业用语。”

  4.在“拓宽外商投资企业投融资渠道”方面,明确提出“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动产抵押、投权质押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

  5.在“简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手续”方面,一是首次提出“试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主体资格信息互认制度”;二是首次提出“简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文件有关审核手续”。1分2分3分4分5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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