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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讯(实习记者 马想斌)昨日,省政府公布《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必须设置行政复议申请窗口,配备专人接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上级政府通过接受投诉、备案审查、重点抽查等方式纠正下级政府应该受理而不受理的违法行为,确保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率达到100%,对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下级政府,将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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