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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富翁被妻子送进精神病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06:57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长春一富翁

  被妻子送进精神病院

  两次入院共44个月后,他成了穷光蛋

  一名个体企业老板正当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婚外情”与他相遇。在这场角逐中,他败下阵来,而且一败涂地,最后还被朝夕相处的妻子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我没有精神病!”连日来,李志伟面对记者时再一次说了这句话,他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精神病,此前他也向法官说了多遍,现在他还拿出了鉴定。当年李志伟入精神病医院以后财产陆续被转移,出院后他走上了诉讼之路,要讨回自己的财产。

  有了私生女后,妻子送他入院

  李志伟,男,1961年11月5日生于长春市。1994年下海,开始经营汽车和钢材,之后还开过大酒店。2000年,他成为一家特种汽车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与人合营。

  1986年,李志伟与妻子叶某结婚,生有两个儿子,后来,叶某与李志伟一起做汽车生意。在私家车很少的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李志伟就自己开上了车,已是百万富翁的他当时挺风光。

  李志伟说,1999年年末,他与一个比他小8岁的女客户“好”上了。2000年11月,二人的女儿出生,叶某想尽各种办法拉回李志伟,但这个女客户与他一直没断联系。

  在家庭生活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李志伟和叶某产生纠纷。据李志伟讲,因为180万元的款项二人矛盾再次升级,2004年2月,二人分居。

  分居8个月后的2004年10月18日晚8时许,他刚安排完厂里第二天的工作,给儿子做完了晚饭,叶某便带一伙人把他绑起,送往长春市心理医院,“当时那伙人自称是警察”。

  回忆起当时的情况,李志伟说,后来他才知那伙人根本不是警察,而是叶某找来的人,为的是把他送到精神病医院。

  住院期间,他与外界的联系中断,所有事情由叶某来处理。2005年5月25日,他出院后,到北京和省医院做明尼苏达(MMPI)测试,结果显示都无精神疾病。之后,他曾到警方报案,要求做司法鉴定,警方未受理,理由是叶某是他的妻子。后来他又联系好了到吉林省公安厅安康医院做精神病司法鉴定,当时要求必须有监护人参加,在妻子叶某的阻挠下未去成。

  两次入精神病院,共度过44个月

  李志伟说,他于2006年4月18日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和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但妻子叶某不接法警电话。此外,他还有另一个起诉案件——一重型车厂欠了他412000元款项,他已到法院起诉,该案定于当年5月13日开庭。

  “我这个有两个案件在身的当事人,再一次遭到妻子的‘绑架’。”李志伟说,2006年5月11日晚9时40分许,叶某带一帮人又把他绑进长春市心理医院。

  和前一次入院相同,他被送到医院后未经检查,打一针冬眠灵后昏睡过去。在医院治疗期间,他再三要求出院。2006年12月6日,他被叶某转到长春市安宁精神病人托管站,他一再要求做司法鉴定,医生没有理会。

  2007年7月30日,儿子来看他,他用儿子电话打110。兰家镇派出所接警后,让他写申诉材料。他在该医院冯院长的“护送”下,来到了派出所交了材料,此事一直没有回音。

  2007年10月8日,他被其妻子转到吉林省脑科医院(原四平精神病院),之后在那里住了98天。2008年1月14日,他又被转回长春市安宁精神康复医院。

  李志伟说,这次,他于2009年5月出院。两次入院,他在精神病院共住了3年零8个月。其间,他无法和外界联系,连2009年正月他父亲去世时,他都没接到通知。

  他从医院出来时,眼前的一切非常陌生——他创办的工厂已经不存在了,他的资产已被转移。“这都是我媳妇(叶某)干的,她一步步夺走了我的财产。”

  李志伟说,早在2009年1月5日的时候,无锡锡柴汽车厂欠他33万债权转移给了叶某。当时,叶某对他说:“签字,就接你出院。”他为求早日出院就签了字。奇怪的是,当时,医院给出的证明是“头脑清楚、行为正常……”

  李志伟说,有一个现象令他十分疑虑:当叶某需要李志伟把债权转移给她时,医院就证明他精神正常;当他要求做司法鉴定时,院方就说他精神不正常;当110要解救他时,医院方面也证明他无行为能力。

  近期鉴定:有完全行为能力

  出院后,李志伟开始了自己的诉讼之路。首先,他需要证明自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要不然法院不受理。但2009年8月10日,李志伟的儿子李某到法院申请,要求确认李志伟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该案的申请人为李某,被申请人为李志伟。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经李某申请,委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进行司法鉴定,其结论为被鉴定人李志伟既往曾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本次鉴定未见异常,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故该法院于今年11月19日做出判决,驳回申请人李某申请宣告李志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

  据长春心理医院的住院病历上记载,李志伟“敏感多疑,经常怀疑妻子有外心,经常打妻子,有时怀疑妻子要害他,吃饭时问饭里有没有毒,言语夸大要建第三汽车厂,总让妻子带刀防身,自己也揣着刀……”这些记录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都被提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逐一展开测试,认为李志伟“情感反应协调,情绪稳定,未引出确切的精神病性症状,记忆智能无明显异常……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吉林中吉律师事务所的王姝律师说,此案中,李志伟现在已经“有行为能力”,那么他可以向法院起诉妻子叶某,他如果想证明自己在2004年第一次被妻子强行送到精神医院时精神是正常的,要提供有效证据,以此来支持自己具有行为能力。同样,也要看叶某有没有证据来证明李志伟当时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要不然叶某就触犯了法律。

  李志伟现在住在长春市南关区一套50多平方米的老楼里,儿子每个月给他几百元生活费,一切社会事务他无法参与。他婚外生下的女儿寄养在辽阳市,当初那个“女客户”也到国外打工,联系甚少。

  据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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