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戈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 “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媒体报道说,江苏省江阴市、河南省平顶山市等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把“幸福指数”纳入到了对当地干部的政绩考核中。
笔者认为,这是一个新变化,折射出一种新理念。“幸福指数”其实不是一件玄妙的事物,如果各级政府真的能本着一颗执政为民之心,切实推行“幸福指数”,完全可以实实在在起到改善民生的功效,可以校正以往发展中对GDP的片面关注。
幸福并非不可衡量。试想,住房、教育、医疗、交通、物价,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关切所在。如果房价高企、物价飞涨、教育乱收费,老百姓也就不可能感到幸福;但如果这些问题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得到维护,相信必定能提升每个公民的幸福感受。
可以说,“幸福指数”虽然以前不怎么提,现在提的地方多了,但实际上,让老百姓感觉很幸福的事情,政府一直在做。现在一些地方政府正式推出“幸福指数”这样的考核指标,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一种倾向,说明从政府到社会,都对民生、百姓的个体发展,更加重视了。这其实与我们一直倡导的科学发展、以人为本是一脉相承的。
关键是,推出“幸福指数”的地方,要能切实把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只有这样,“幸福指数”才不会成为作秀指数,幸福才不会成为空中楼阁。只要民生改善了,老百姓的幸福自然就有了真正的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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