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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货物受损 快递公司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07:43  内蒙古晨报

  □记者 刘欣荣 通讯员 秦淑珍

  本报讯近日,锡林北路工商所接到12315转来消费者投诉,称自己从外地运输回呼市的两件价值共为480元的物品,在送到家时发现被损坏了。消费者要求解决,可快递公司找各种借口不予解决,消费者申诉,现要求快递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请求工商机关给予帮助。

  接到投诉后,锡林北路工商所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原来,消费者鲁女士到外地旅游,购买了两套茶具,在当地委托快递公司先把这两套茶具托运了,等自己回去后正好收货。但她回来收到货打开包装发现都碎了,与快递公司交涉无果随后求助工商部门。

  中通能达快递公司的负责人说:“一般易碎品都是走空运的,不走我们这样的地运物流,她在托运时也未在包装上标明是易碎品,所以只是按普通货物托运的,才造成这样的结果。再说我们只是接货方,与她当初托运的快递公司是合作关系。货也不是我们收的,也不是我们运的,运费也不是我们收的,我们只是负责货到送呼市后接货并给送到家,要我们赔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要赔也得让她找当初托运的快递公司赔,与我们没有关系。”

  后经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调解,了解了两个快递公司的合作分成,并通过中通能达快递公司与当初托运的快递公司联系,说明情况后,原托运快递公司同意赔偿消费者300元,由中通能达快递公司先行代为赔付消费者,中通能达快递公司也愿意赔偿200元。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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