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呈贡召开打黑除恶宣判大会 男子劫杀摩的司机一审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07:47  云南网

  

呈贡召开打黑除恶宣判大会男子劫杀摩的司机一审判死刑

  宣判会现场

  11月23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呈贡县人民法院在呈贡文化广场召开打黑除恶宣判大会,对24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其中一名冒充乘客劫杀摩的司机的被告人被判死刑。

  今年3月25日晚上,22岁的蔡某和未满18岁的王某在呈贡县文化广场边找到摩的司机罗某,说要到斗南镇的一个地方。双方谈好价钱,当车行至呈贡县斗南镇七步场大塘子边的土路上时,蔡某和王某掏出匕首,威胁罗某,抢走了罗某的摩托车、手机及现金60元。

  3月31日晚上,蔡某、王某伙同他人故伎重演,由蔡某在呈贡县城东大河边租乘张某的摩托车。当行至呈贡县斗南街道办事处砂石路段时,蔡某用匕首威胁司机张某停车,遭到张某的反抗。此时,事先埋伏在此的被告人王某等人上前,帮忙控制司机。他们对张某拳打脚踢,还用匕首连刺张某数刀,致张某当场死亡。

  昆明中院审理认为,蔡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据此,一审判处蔡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0元。

  记者 柏立诚(春城晚报)<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