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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一商铺公摊率超97% 开发商称国家没有明文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08:20  都市时报

  一年前,建水县390多名商户买了当地“临安春秋”的商铺,到了今年交房的时候商户们才发现,这里的公摊率最高达到97%,相当于买一个平方米要出两个平方米的钱。于是,商户们向开发商讨要说法。昨天上午,开发商建水县全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公摊在我国没有明文规定,有些地方150%的公摊都有,商户不满意可以退铺。

  每个铺面10个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均价在1万到2万,“临安春秋”今年年初一开盘就收到了商户们的追捧。目前,这些商铺都已交付使用,可当商户们拿到红河州一家测绘公司的报告时才发现,这些商铺的公摊高得惊人,最高的公摊率达到了97%,最低也有31%。

  建水县市民向华4月6日购买了“临安春秋”商铺3幢一层的一个铺面,按照购买时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他买的商铺参考套内建筑面积是8.12平方米。随后,开发商又让他签了一个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第九条的规定,“临安春秋”的所有铺面按照建筑面积销售。8.12平方米的套内面积变成了建筑面积,实际的套内面积变成了4.12平方米,其他4平方米变成了公摊面积,公摊率超过了97%。而其他商户们所买的铺面,公摊率高的达85%,最低也有31%。

  买一个平方米实际上出了两个平方米的钱,这让向华觉得委屈。让向华觉得不理解的还有补充协议上的一个条款:“如补充协议与《商品房购销合同》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昨日上午,在建水县“临安春秋”商铺的装修现场,数十名商户围着开发商讨要说法。建水县全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招商的吴小姐说,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商铺要留出消防通道,还有过道、楼梯、电梯间和卫生间,每户的分摊率都不一样。吴小姐说,由于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定商铺的分摊率上限,铺面行规一般在50%左右的都算正常。公摊率是专门的测绘公司计算的,不是公司自己测算的。

  记者进入商铺发现,“临安春秋”属于密集型经营商铺,像菜市场的摊位一样,每个商铺之间都有过道,而铺面外的人行通道很宽,这些都是要商户分摊的。

  地产公司的李总表示,分摊后的实用面积确实小了,不过,所有商户房产证上的面积并没有减少。如果商户们对这样的现状不满,可以退铺,他们将如数把钱退还给商户。但有部分商户提出,他们在银行贷款都是有利息的,要求开发商连利息一起退还。也有商户质疑开发商退铺的目的,“现在房价一路攀升,开发商用我们的钱把铺面盖好了,退了铺面再卖高价钱,开发商太会算计了。”对于商户们的说法,李总表示,希望商户们选出代表,将意见进行整理收集,以书面形式交给公司,公司讨论后会给他们一个答复。(都市时报 记者王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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