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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不再批涉民生价格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08:30  南方日报

  

年内不再批涉民生价格上调

  南方日报讯(记者/谭志红通讯员/罗德泉)当前,消费价格水平居高不下。为稳定物价,东莞市物价局昨日出台了七项措施。市物价局表示,年内原则上不再批准涉及民生的价格上调,要确保液化气价格在当前高位上不再上调,同时还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困难家庭发放价格补贴。

  11月2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出台了16条稳定物价和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的措施。根据国务院稳定物价的措施,东莞市物价局研究制定出稳定全市消费价格总水平的七项具体措施。

  这七项措施分别是: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严格控制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切实稳定燃气价格、加大消费品价格检查力度、做好价费减免和价格补贴工作、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正确引导舆论。

  市物价局表示,年内原则上不再批准民用燃气(包括液化气、天然气)、城市公交、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停车场、物业服务、学校收费(学费、住宿费)等涉及民生的价格上调。在贯彻落实东江水务公司供水价格调整措施的同时,严格控制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升幅度。从2010年12月1日起,对五保户、低保对象的用水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1立方米以内的,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50%计收水费。

  自8月18日以来,液化气价格连续四次上调,瓶装气从8月18日之前的90元/瓶飙升到目前的118元/瓶,上升幅度超过30%。对此,市物价局表示,将切实稳定燃气价格。液化气价格在当前高位上不再上调,争取稳中有降;加大对燃气经营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利用以次充好、短斤缺两等手法变相提价的违法行为。

  市物价局将加大对粮、油、肉、禽、蛋、液化气等消费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牟取暴利、恶性炒作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屡查屡犯、对社会影响较坏的价格违法案件予以新闻曝光。针对今年以来农产品价格上涨,扩大范围、扩大品种加强对粮油、猪肉、蔬菜等食品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变化,做好日常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此外,还将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的作用,积极会同民政等部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对低保户、五保户等生活困难家庭发放价格补贴,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七项稳定物价措施

  1.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

  2.严格控制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3.切实稳定燃气价格

  4.加大消费品价格检查力度

  5.做好价费减免和价格补贴工作

  6.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

  7.正确引导舆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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