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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告租客不交房租 租客说房东不收房租 咋回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09:09  都市时报

  今年国庆节过后,在昆明开旅馆的汤先生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房东以“承租人拒绝支付租金”为由,将汤先生告上法庭。汤先生哀叹:“根本不是我不交房租,而是房东一直以这样那样的理由,拒收房租……”昨天下午,这起案件在盘龙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07年,会泽的汤先生与昆明的邵女士签下租房协议,租用邵女士家位于盘龙区联盟街道办事处马家营村的一处楼房开旅馆。

  邵女士家的房屋一共5层,汤先生租下2-5层以及1层3间,共27间房子。双方约定,每年的房租为4.8万元,租期到2013年。作为承租人,汤先生要在每年6月24日以前付清当年租金,倘若超过期限两个月,邵女士将收回房屋。

  今年9月以前,汤先生和邵女士家的合作还算愉快。双方住在同一个楼里,汤先生也从来没有迟付过租金。

  问题出在今年9月下旬,房东邵女士的婆婆马老太(她是房屋所有权人,邵女士为共有人)突然将汤先生告上法庭,理由是“2010年6月24日前,汤先生并没有支付该年租金,且经过多次催要,仍然拒绝支付租金。”马老太认为,3个月没有收到房租,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形成,请求法院判令汤先生腾空27间房屋,并将该房屋还给自己。

  在庭审过程中,为了证明汤先生拒绝支付房租,马女士的代理律师还当庭拿出一份报纸作为证据,证明早在起诉汤先生之前,马老太已经在报纸上刊登过“催款公告”。

  “事情根本不是这样,违约的其实是他们!”昨天庭审过程中,汤先生请证人向法庭证明,今年6月以来,他多次主动与房东协商要交房租,可房东却找各种理由拒收房租。“有一次,邵女士的丈夫收下8000元房租以后,写了个收条,结果这8000元又被马老太找理由还了回来。”

  除了证人证言以外,汤先生还出示了一份录音证据,证明为了交房租的事,汤先生一家曾专门找马老太协商过,但马老太仍然拒绝收租。“可以说,我随时随地都在准备交房租给他们,只是他们一直不收!”汤先生一说这事就特别激动,昨天庭审时,他还一度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大沓现金,想交给原告。

  汤先生的代理人,云南联宇律师事务所王文盛律师说,原告从2007年6月以来一直和被告住在同一个楼里,她拒收房租,却登报催款,实在不合情理。

  汤先生说,他拖家带口到昆明开旅社很不容易。“2007年租了房子,光装修就花了10多万元,最重要的是,为了在昆明开旅馆,会泽老家的房子卖了,田地也没有了。现在家人也一起来了昆明……”汤先生说,眼前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房东能够收下房租,让他踏踏实实地经营旅馆。

  原告说被告不交房租,被告说原告不收房租。这起官司怎么如此令人费解庭审结束,双方表示愿意调解,而原告方提出的调解条件是“房租要涨3倍”。

  这一来,事情的前因后果才被揭开。原来,从2007年到现在,3年时间内,昆明各地房屋的租金不断在涨。跟汤先生旅馆同等条件的房子,现在租金已经涨了3倍。房东不甘心自己利益受损,就想通过不收租金的方式,解除租房协议。“被告想要继续租房的话,房租也要上涨3倍……”

  对于原告方提出“涨房租”的要求,汤先生昨天表示,可以接受房租适当上涨。双方择日将再对此事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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