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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之患 让公共道路不堪拥堵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09:41  生活新报

  ■媒体观点

  ●事情就是这样难以理喻,我们觉得是“受害者”的童贻鸿,在武汉当地警方的眼里,却成了施害者。他以一人之力,在自己家里,面对着簇拥着轰隆隆的破拆机而来的浩浩荡荡的队伍,悍然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这听起来完全超过了我们的想象力和理解力,但武汉当地警方却似乎对此坚信不疑。

  21日,“赴京自首”的童贻鸿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珠江晚报》称,尽管这项罪名在法律界常常被诟病为“布袋罪”,意思是什么罪都可以往里装,但一个基本的法治底线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寻衅滋事”成为强力机构整肃公民的一个堂皇的借口。

  ●公车之患,不仅让公共财政不堪重负,也已让公共道路不堪拥堵。日益庞大的公车数量,不仅占去了财政大量购车资金,每年高昂的养车成本还吞噬了纳税人的钱,衍生各种形式的公车腐败。因为它们日益庞大的存在,导致了一系列的公车使用,加重了交通拥堵。在这个意义上,公车改革,不仅关系民脂民膏,而且关系交通秩序,关系社会公众日常生活,关系社会成本和社会财富。

  《京华时报》评论称,就公车改革来说,现在的问题是,车改者是既得利益者。让各个既得利益团体主导的车改,注定会变成一场利益再分肥。唯今之计,乃是由超越既得利益的力量主导,比如由中央层面主导车改,由专家提出车改的科学办法,作为全国车改的指导性意见推行,方能打破多年的车改僵局。

  ●公民非正常死亡,当地政府不去调查死因,反而首先将死者遗体抢走,控制在自己手里,以此来维持他们所要的“和谐”稳定。这种公权力“抢尸”丑剧,已不新鲜。在中国社会里,有拿“死人”压活人的传统,死者家属抬尸控诉,会使强势一方陷入道义困境。但一个办事公道、公信力强的地方政府不应惧怕任何一种抗议方式,包括“挟尸”,凡事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得到解决。连一具尸体都害怕的地方政府,多半是心虚,他们对自己的公信力以及处理事情是否公平,尚有自知之明。

  湖南常德警方抢走自杀的李连枝老人尸体。《华商报》称,如此“防患于未然”,哪里是在维护稳定?分明是在增添不稳定的火药。警察抢尸,何尝不是一种日暮途穷的行为?想到这,心中不觉一阵悲哀与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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