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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再增96种基本药物 34种限乡镇以上医卫机构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11:04  都市时报

  昨天,省卫生厅网站公布《国家基本药物云南省补充药品目录(2009年第二版)》,内容显示:41类96种药品将补充到基本药物品种中,今年12月1日起,这些基本药物将进入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但其中34种药品只限于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增加,意味着老百姓到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看病的药费将更少,医生可选择的基本药物将更多。

  今年2月25日开始,昆明市的121个乡镇卫生院、1367个村卫生室,政府举办的11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后,出现基层医疗卫生组织能给患者用的药品减少,基本药物难以满足患者需求等状况。为此,今年下半年,省卫生厅在发布《国家基本药物云南省补充药品遴选工作方案》后,在国家307种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再遴选70种药品增加到云南省基本药物品种当中。

  《国家基本药物云南省补充药品目录(2009年第二版)》

  西药

  抗真菌药物、抗病毒药物、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镇痛、麻醉、脑血管、呼吸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等十多个类别,剂型包括片剂、胶囊剂、注射剂、软膏剂、口服常释剂型等。

  还有常见的四环素、罗红霉素、青霉素V、安乃近、吗啡、米非司酮等。

  中药

  包括内科用药、外科用药、肿瘤用药和妇科用药四大部分。

  其中,外科用药为金钱草颗粒,肿瘤用药为黄芪注射液,妇科用药包括复方沙棘籽油栓、抗宫炎片和妇炎康片三种,剩余29种均为内科用药。

  家庭常用的抗病毒颗粒、小柴胡颗粒、急支糖浆等34种中成药也被列入基本药物范围。而注射用丹参注射液、冠心宁注射液、黄芪注射液等34种药品被指定只有在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都市时报 记者毛亚南)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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