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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司机 被诉“危害公共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15:24  法制晚报

  醉驾司机 被诉“危害公共安全”

  致两死一重伤 现羁押在朝阳区看守所

  本报讯(记者付中通讯员赵萌)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备受关注的“英菲尼迪交通肇事案”有了新进展,检察机关指控司机陈家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朝阳法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31岁的肇事司机陈家是湖南省津市人。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今年5月9日凌晨5时35分,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小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车辆前部撞上等候交通信号的被害人陈某驾驶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之后又撞在639路公交车左前侧。

  事故造成陈某及车上妻子、6岁的女儿以及公交车上的乘客刘某受伤。司机陈某和女儿经救治无效后死亡,陈某妻子重伤。

  事故发生后,陈家弃车逃逸,后于当日下午3时许被查获。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陈家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6月12日,朝阳检察院批准逮捕陈家,其现被羁押在朝阳区看守所。

  检察机关认为,陈家无视国法,酒后超速驾驶机动车,致二人死亡、一人重伤,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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