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20年竟来“交钱”
“刘大丑无儿无女,已经死了多年了!”11月16日,河北省定州市息冢镇连台村张柏林(化名)想了想,对记者补充说:“死了至少有20年了。”在随后的采访中,又有多位村民证实了张柏林的话。
就在这一天,记者在该村的宅基地交费收据上,却看到了刘大丑的名字。这张统一制式的收据上写着:今收到10队刘大丑交来庄基地款(当地村民称宅基地为庄基地)人民币560元。交钱的日期显示是“2009年”。
“给死人发庄基地,在我们村已不算是稀罕事。”连台村村民黄晓冒(化名)告诉记者,这可谓是个“公开的秘密”。
经村民初步辨认,该村2009年8月、9月发放宅基地的统计表上,类似以去世多年的村民名义发放的宅基地,至少有8处之多。一个村民说,“不仅死人能领庄基地,只要肯花钱,刚出生的孩子也能分庄基地。”
记者在该村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看到,2009年7月21日,该村党支部召开的扩大会讨论的议题,正是“研究庄基地发放有关事宜”。此次会议通过的交款标准为:只要一处庄基(一个儿子)的户交款560元,要一处以上庄基(多个儿子)的户,每增加一处,交款1560元(其中1500元交大队会计室,60元归庄基小组生活费用)。这次会议还通过:儿子未满15周岁申请要庄基的户,每差一岁要多交款200元。
而河北省有关规定明确指出,年龄未满18周岁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记者根据该村发放宅基地统计表计算,连台村仅2009年8月和9月,就向村民收取“庄基费”11万多元。
干部亲戚分得“死人庄基”
那么,以过世多年的村民名义发放的宅基地,究竟给了谁?
张柏林指着该村2009年8月、9月发放宅基地统计表上一位村民的名字告诉记者,故去的村民与实际分得庄基地的人没有任何亲戚关系,“倒是分得庄基地的,是一个村干部的姐夫”。
他还告诉记者,实际上,统计表上这8户只是以死人名义分得宅基地的一部分,“分到‘死人庄基’的,都是给管事村干部送过大礼的”。
“死人庄基”到手就卖钱
11月16日,记者看到连台村的一份庄基地买卖协议。这份协议写道:赵新奇一块庄基地户头卖给刘志田。现款37500元。
而这份协议的证明人,正是该村“放庄基地小组”负责人刘建坡,刘还在协议上按了手印。订立协议的日期是2009年9月9日。
而连台村发放宅基地统计表显示,2009年9月9日,恰恰是赵新奇以老董的名义刚刚分得一块宅基地,“老董是赵新奇的干爷。”连台村“放庄基地小组”负责人刘建坡解释说。
表上显示,赵新奇分得这块宅基地,给村里的交款数额是560元。投资560元,当天就获利36940元,如此巨大的投资回报,让连台村很多分不上宅基地的村民深感愤怒。有村民告诉记者,老董已经过世快40年了。
宅基地去向未经公示
依据河北省有关规定,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上报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连台村多位村干部表示,2009年村里新两委班子上任以来,从来没有开会讨论过分配宅基地的名单,宅基地都分给了谁,连一些村干部都不知晓。连台村党支部书记赵分社、村委会主任黄路英证实,该村分配宅基地,没有开过村民代表会,也没有上报过,当然也没有经过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最终的宅基地分配名单,也没有向村民公示过。
“村里分配庄基地就那么几个人说了算。”一个村民苦笑着说,“放庄基村干部的胃口被养得太大了!”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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