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1月24日电(记者张展鹏)对于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30万元奖励,这是南京市经信委最新明确的“2011年千企升级鼓励政策”。
政策还规定,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和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按照1万元和5万元的标准由企业所属区县、开发区主管部门给予奖励。此外,对新获得市级以上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对吸引风险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南京市财政将按不超过投资的5%给予补助,其中60%奖励给风险投资或私募股权投资机构,40%奖励给被投资企业。
为全面构建南京创新型经济发展体系,推进上千家企业升级,南京市经信委组织编制了《南京市千企升级计划(2010-2012年)》,共列入1057家企业,明确了3年每家企业升级的目标、路径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