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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开始实行商品房价网上公示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4日17:44  昆明日报

  从即日起,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始实行商品房销售价格网上公示制度。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每套准售房源及价格都将在昆明市房产信息网进行公示。开发商必须按照公布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按照住建部提出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昆明市于10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就认真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做了明确要求。

  按照规定,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公布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实际销售价格与申报价格上下波动超出15%的,必须重新申报,重新申报次数为一次,否则,房产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备案。

  以前市民登录市房产信息网,只能简单查到某个楼盘的预售信息,项目地址、开发商名称、发证日期、预售面积等,并不包括售价。按照新出台的预售管理新规,市住建局迅速启动了商品房价格网上公示工作,凡经市住建局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其具体情况都将在网上陆续公开。

  本次首批上网公示的共有版筑翠园、金领时代、益新德隆等三个项目。每一套房源的幢号、房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总价都在网上进行了公示,甚至包括了配建经济适用房的情况。这三个项目都是在11月中旬刚刚领到商品房预售证,市民登录昆明市房产信息网首页就可看到相关信息。  

  除了在网上公布所有准售房源及房价外,还要求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醍目位置标注“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栏”,公示相关信息。通过实施“一房一价”,让每套商品房价格“标签”公开,有助于规范开发商的销售行为,增加交易双方的信息对称和透明度。通过实施新规,将使得信息更公开透明,让市民明确掌握房源信息,明明白白购房。(昆明日报 记者吴劲松)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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