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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米东区保安向业主收取停车占道费被撞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00:21  亚心网

  亚心网讯 (记者 索蓉芝 实习生 刘沄) 11月23日21时许,在乌市克东路米东区政府家属院门口,保安向一名业主收取停车占道费时,被车主撞伤,造成右腿软组织损伤。

  11月24日,记者在该家属院见到了受伤的保安余江雄。他说,当天,他在门口值班,并按照物业经理的要求,向业主收取的停车占道费。20时许,业主顾女士开着一辆奇瑞轿车来到门口,“她拒绝停车占道费,我就没有给她开门”。

  顾女士就把车停在小区门口回家了。一个小时后,顾女士又来到小区门口准备把车开到小区内。“我当时说,你要想进来,就从我的身体上过吧!”余江雄说,他当时只是想吓唬一下顾女士,希望她能尽快交停车占道费,没想到顾女士真把他撞倒了。

  余江雄被撞倒10分钟后,该小区物业经理王辉赶到现场,并报警。当日23时许,余江雄被送到自治区中医医院急诊室,经诊断余江雄右腿软组织损伤。

  记者从王辉提供的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区交警大队对事故的认定书上看到,业主顾女士对整个事故负全责,余江雄无责。

  据王辉介绍,该物业公司是今年5月初开始接管该小区的物业工作,余江雄自9月20日开始从事小区的保安工作。前几个月,物业多次在小区门口张贴收取车辆占道费的通知,可截至11月初,小区70多辆车中仍有十多名私家车业主没有交停车费,所以他们才要求保安在门口设卡,希望业主尽快交齐停车费。

  11月24日14时许,记者电话联系到了顾女士。她说,小区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很差,“所以我一直没有交停车占道费”。至于将保安撞伤,顾女士说:“我以为我开着车进小区,他就不会拦我了,可没想到他竟用身体拦车,我当时刹不住车,就把他撞倒了。”她表示,她会承担余江雄的医疗等费用,而是否交停车占道费,她还得依据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再考虑。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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