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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为器官捐献者提供免费安葬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01:11  青年时报

  作为浙江人体器官捐献工作3个试点城市之一,近日,杭州人体器官捐献将正式启动。此前,省内仅于上月实施过唯一一例器官捐献。

  记者了解到,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正在拟订抚恤或救助方案,准备对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进行一定程度的人道抚恤或困难救助。而杭州市红十字会正在着手准备建立永久性的纪念陵园,为人体器官捐献者提供免费的缅怀和安葬服务。

  案例

  浙江第一例人体器官捐献

  冯周发是杭州萧山区一家纺织公司的保安,40岁。今年8月20日晚,他在下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导致严重颅脑损伤。经两个月的救治,冯周发的病情并没有好转。

  10月3日,万念俱灰的妻子和两个成年子女表达了一旦冯周发身故,将志愿捐献器官的意愿。4天后,3人共同签署了《器官捐献登记表》。为获得所有亲属的同意,10月8日,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随同冯周发亲属,还专程赶赴冯周发的老家——贵州,征求其父母意见。

  10月11日下午,冯周发病情恶化,抢救无效。其亲属提出放弃抢救治疗,配偶、子女分别签字。

  评估组专家认为,冯周发符合DCD即心脏停止跳动后实施捐献的条件,并经伦理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10月11日21:37,在他的心跳停止3分钟后,在浙江省红十字会的见证下,器官获取组织开始获取他的肝脏和2个肾脏,并于当晚分别移植到1名肝功能衰竭和两名肾功能衰竭的患者身上。

  据介绍,这是我省成功实施的第一例人体器官捐献。

  现状

  等待者和捐献者比例悬殊

  但是事实上,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这3人那般幸运。

  “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150万的人需要器官移植,但仅1万人能接受移植手术,因为器官移植供体严重不足。”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副主任高翔说,美国器官移植的等待者和器官的捐献者之间的比例为5比1,而我国高达150比1。

  浙江作为全国11个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试点省(市)之一,今年8月26日,正式启动了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的试点工作。3个月过去了,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已登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150余名。据透露,参与登记的志愿者大多是医务工作者、政府官员等高知分子。

  条件

  捐献者须“自愿、无偿、死亡”

  高翔说,浙江还专门成立了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并确定了杭州、宁波、温州3个市为首批试点市。

  昨日,记者从杭州市红十字会了解到,杭州市人体器官捐献将于近日启动。

  据介绍,我省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

  器官捐献并无绝对年龄限制,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所有器官捐献者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3个条件,凡愿意捐献器官和遗体的个人,都可在生前通过书面申请器官捐献登记,没有登记但生前未表示不愿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也可以用书面形式捐献其器官和遗体。捐赠者去世后,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就会启动捐献程序,把捐献者尚能使用的器官,移植给临床急等移植器官救命的患者。器官捐献者在完成捐献后的遗体,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

  服务

  我省将为捐献者提供免费安葬

  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曹叶芳告诉记者,将建立人体器官捐献省级网平台,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专家组根据患者的病情危重,适不适合接受捐献为前提。

  目前,我省有4家医院获准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分别为:浙江省人民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解放军第117医院、温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记者了解到,部分有病在身的捐献器官志愿者因长期支付医药费,家里早已一贫如洗。考虑到这一点,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将为捐献者免费“办后事”。但墓地、骨灰盒存放等大头支出,还需人体器官捐献者家庭自行承担。

  另外,杭州市红十字会目前正在和相关部门联系规划建立纪念墓地、纪念林、纪念碑或纪念网站等,以供缅怀和纪念器官捐献者。

  【时报专访】

  “脑死亡者不可捐献器官”

  昨日,杭州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王铭坤就读者关心的相关话题,予以了详细解答。

  问:我只愿捐献某一种器官,其他器官会被摘取吗?

  王铭坤:愿意捐献器官的人,可在器官捐献志愿书上表明自愿捐出的器官种类。像肾脏、肝脏、心脏、胰腺、脾脏等,只要适合捐献的器官都可以。此外,在捐献手术进行前,死者亲属需签署一份知情同意书,并再次明确捐献的器官或组织,医生会严格按照捐献意愿摘取器官。

  问:脑死亡者可以捐献器官吗?

  王铭坤:美国、香港都立法规定,脑死亡者可以捐献器官。但在内地不行。所有器官捐献者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3个条件。这里的“死亡”指的是心脏死亡,不涉及脑死亡。

  问:我签署了《器官捐献登记表》,但等我老了,我不想捐献了怎么办?

  王铭坤:别说是捐献本人反悔了,就算是其任何一个家属提出反对意见了,捐献行为就不能实施下去。只要不想捐献人体器官了,随时打电话给红十字会取消即可。

  问:某些器官被切除后,是否会令遗容遗体受损,影响丧葬仪式中的遗容?

  王铭坤:器官摘取时采取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如同你在医院接受任何的外科手术一样,手术后医师会仔细缝合并且维护外观。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绝对尊重遗体、遗容,并且最后恢复遗体原貌。

  问:我若签了器官捐献志愿书,一旦遇上意外,医护人员是否会放弃救我?

  王铭坤:拯救生命是每一位医护人员的天职。器官捐献只有等所有抢救措施都失败,医护人员与病患亲属开始讨论死亡时,才会被提出。所以曾经表达过器官捐献的意愿绝对不会影响到应有的救死扶伤的医疗宗旨和服务。只有患者被医生证实死亡后,才会考虑是否适合捐献器官。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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