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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协商平台两岸经合会将于年底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01:24  第一财经日报

  ECFA协商平台两岸经合会年底成立

  林小昭

  最迟到12月底,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将成立,并由此成为两岸之间贸易往来、投资保障协议及争端解决机制等方面协商的平台。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昨日在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海协会和海基会就设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的相关问题一直保持着沟通,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希望双方共同努力,确保在年内成立经合会,以便展开相关的工作。

  “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生效以后,六个月以内就要开始进行专项的协商和谈判了,比如货物贸易、投资保障、争端机制解决等。”在此前7月举行的两岸经贸文化论坛上,中共中央台办常务副主任郑立中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早期收获仅仅是ECFA的一个部分,“真正的是在后面,包括贸易、投资保障,争端解决等,还要逐步展开”。

  这其中,两岸经合会将是上述一系列协商与谈判的重要平台。6月29日,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在重庆签署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成立“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由双方指定的代表组成,负责处理与协议相关的事宜。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为落实协议目标所必需的磋商;监督并评估协议的执行;解释协议的规定;通报重要经贸信息;根据协议第十条规定,解决任何关于协议解释、实施和适用的争端。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范丽青介绍,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早期收获计划将于明年1月1日全面实施,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作为框架协议的执行与后续磋商机构,将承担保障早期收获顺利实施的责任。

  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台办联合发布《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鼓励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直接投资,并强调如获得相关认证,还可享受两岸有关协议下的优惠。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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