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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给钱不给爱也是暴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01:47  新文化报

  长春市妇联一年接待家庭暴力信访案件71件,比上一年同期下降45%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昨日,记者从长春市妇联维权部了解到,2009年11月至今,长春市妇联信访部门共接到家庭暴力的投诉案件71件,比上一年同期下降了45%。而此前4年同期的数字分别是204件、178件、122件、129件。

  分析其原因,长春市妇联维权部部长王丽娟介绍说,从2006年至今,长春市共创建“零家庭暴力示范社区”280个,“零家庭暴力示范村”629个。2009年3月1日起,长春市还正式实施了《长春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条例规定除妇联外,家庭暴力受害者还可到派出所、司法所、基层妇女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家庭暴力行为人和受害人所在单位投诉。

  “冷暴力”:老公只给钱不给爱

  今年4月份,一位50多岁的妇女来到长春市妇联信访窗口求助。

  原来,她和丈夫感情一直很好,几年前,丈夫去广州做生意,感情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对我和孩子还算不错,每个月都会给我们汇来一大笔钱,可就是很少回家,平时也从来不打电话关心我。”这位妇女说,自己虽然衣食无忧,可是内心却很煎熬,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该不该跟丈夫再过下去。

  “闪婚”后矛盾不断升级

  女的一侧脸红肿着,男的一只胳膊上还有明显被牙咬的印儿,女的到长春市妇联来投诉,男的也有话要说。原来小两口都是80后,都在准备考研,谁都不干家务引发矛盾。

  开始,婆婆对儿媳妇不尽义务不满,向儿子“吹风”,丈夫就开始向妻子抗议。妻子说:“你学习,我也忙着学习,家务你为啥不干?况且,我妈还经常来帮我做家务!”丈夫更生气了:“我妈不也总来干吗?”两人的矛盾逐渐由“文斗”上升到“武斗”。

  现场工作人员李玉梅了解到,两人认识两个多月就“闪婚”了,由于婚前了解不足,婚后矛盾不断。

  ■反家庭暴力维权五步

  1.投诉。可由相关部门疏导调解,对施暴方批评教育,依法处罚。

  2.搜集证据。家庭暴力受害人到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公安机关组织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鉴定。

  3.起诉离婚。过错一方实行过错赔偿;另一方到人民法院起诉。

  4.提起公诉。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5.寻求法律救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的,按照相应规定,可减免相应费用。

  ■相关链接

  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1960年11月25日,米拉贝尔三姐妹在多米尼加惨遭杀害。为了纪念这一事件,世界各国的妇女活动家们自1981年起,将这一天作为反对暴力的纪念日。1999年11月3日,联合国大会正式确定每年的11月25日为“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本报记者 艾灵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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