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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社会力量办幼儿园 收费要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02:36  华龙网-重庆商报

  国务院日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就发展学前教育提出10项意见,以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

  ■把学前教育纳入民生工程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 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社会力量办园。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中小学富余师资转幼儿园 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幼儿园教职工,中小学富余教师经培训合格后可转入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经费进财政预算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成本,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严格准入整改无证幼儿园 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制定各种类型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不得举办幼儿园。各地要对目前存在的无证办园进行全面排查,经整改达到相应标准的,颁发办园许可证。

  ■建立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

  ■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国家有关部门2011年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幼儿园保教评估体系 加强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审定办法。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

  ■多个部门介入幼儿园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民政、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

  ■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省(区、市)政府要结合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分布、变化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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