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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被公诉 控罪最高可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03:29  京华时报

  

司机被公诉控罪最高可判死刑
母亲对王辉的左手进行按摩。 本报实习记者 曹宗文 摄

  ■“英菲尼迪长安街夺命”追踪

  本报讯 (记者刘杰)陈家驾驶英菲尼迪轿车在建外大街超速行驶,将一辆轿车撞翻,致两死三伤(本报曾报道)。记者昨天获悉,陈家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

  陈家现年31岁,是湖南省津市人。今年5月9日凌晨,陈家和朋友给薛某庆祝生日,先后在三里屯“蓝蛙”酒吧和工体的“VICS”酒吧喝酒。凌晨5点左右,他驾驶英菲尼迪带着薛某、许某、赵某离开。检方指控称,5点35分,陈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进入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时,陈先生驾驶菲亚特轿车带着妻女三人正在等红灯。随后英菲尼迪追撞上菲亚特,又撞在639路公交车左前侧,造成陈先生和其双胞胎女儿一人身亡,其妻子王辉和另一女儿受伤,公交车上年近七旬的乘客受伤。经鉴定,王辉受伤害程度为重伤。

  陈家见状弃车逃逸,当天下午3点被抓获归案。交管部门认定,陈家对车祸承担全部责任。警方技术人员通过监控录像,对事故过程进行的跳帧实验运算得出,英菲尼迪轿车在发生事故时的行驶速度为110.6公里至121.7公里/小时,远远超过案发路段的限速标准,属超速行驶。检方认为,永安里路口的限速为70公里/小时,陈家酒后驾车超速行驶,遇到前方路口红灯仍未减速,造成2死3伤的严重后果,且危害了公共安全,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因陈先生的女儿年仅6岁,此案被公诉至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朝阳法院表示,将择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嫌犯主观恶意很明显

  >>检方说法

  对于起诉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交通肇事罪,检方表示,作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陈家在主观上具有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故意,且他事后逃逸使死者失去最佳抢救时机,主观恶意非常明显。陈家酒后超速行驶,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发生,造成两死一重伤,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我国《刑法》规定,该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量刑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每天睡眠不足4小时

  >>回访伤者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北京德尔康尼骨科医院,王辉坐在病床上接受了采访。

  王辉说,手术治疗还算成功,但左腿被截掉3厘米,以保持和受伤的右腿一样长度。“右半身感觉神经受伤,左半身运动神经受伤。”王辉说,右胳膊和右腿感觉不到冷热疼痛,左胳膊难以收放,只能试着慢慢张开五指,再慢慢收回去。因颈椎的7块骨头被钉住,她的脖子活动困难,严重影响睡眠,每天睡眠不到4小时。和记者聊天才半小时,她就感觉头晕头痛,需要睡觉休息。事发后,王辉父母和弟弟专门在医院照顾她,每天上午和下午都有康复课,她说,“内脏恢复得还不错,胳膊、腿不知道能康复到什么程度”。提起那次车祸,王辉显得情绪激动,她说自己失掉了3天的记忆,什么都想不起来。突然她的左臂微微颤抖,母亲见状赶紧轻轻帮她按摩。“这事不能提,一提就难以自控,胳膊和腿会抽筋,每天都吃强力的止痛片才行。”

  据了解,王辉已将诉讼全权委托律师。截至目前,肇事英菲尼迪司机和乘客均未看望过她,也没给过任何赔偿。

  丈夫女儿永远出游中

  >>微博传情

  王辉和丈夫生有一对双胞胎女儿。“别人都羡慕我们”,王辉母亲哽咽着说。这场飞来横祸让家庭遭受重创,陈先生的父母至今无法接受儿子去世的事实。

  虽然身心备受伤害,王辉依然坚强地支撑下来,她一次次地告诉自己,“为了女儿,我行的!”目前其大女儿交给老家的姑姑代养,女儿日夜思念母亲,惟有电话传情。提及惟一的女儿不在身边,王辉潸然泪下。今年11月,王辉的微博更名为“灰灰-爱人永远出差中”。在她看来,丈夫和小女儿只是出门旅游了,她还在微博中嘱咐说:“你们好好玩噢!”

  @灰灰-爱人永远出差中:……又一关度过,加油加油,我行的!继续过关!谢谢朋友们的关怀和支持!另珍珍也很有进步,情绪较平稳。谢谢大家给的帮助支持!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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