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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她是省内首例“黑B超”案主角六年后她掉进同一个“坑”再遭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04:07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六年前

  她是省内首例“黑B超”案主角

  六年后

  她掉进同一个“坑”再遭起诉

  □通讯员 华萱 本报记者 解亮

  6年前,她身陷惩处“黑B超”漩涡中心,成了省内首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案主角。6年后,她又掉进同一个“坑”。

  昨天,温州平阳法院传来消息,省内首例以非法行医罪惩处的“黑B超”游医陈某,因同一个罪名再次被起诉,他们已受理了该案。

  曾引出惩处“黑B超”新规

  陈某,42岁,温州苍南人。年轻时,她在苍南钱库某医院当过护士。工作中她发现,一些传宗接代观念较重的孕妇,很想提前知道孩子性别。她觉得这是一条“财路”。

  1999年开始,无相关执业资格的陈某,带上一台B超机和几瓶堕胎药,游走于瑞安、平阳和苍南等地。

  她替多名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结果是女婴的,收600元检查费;结果是男婴的,则收至1000元。她还为孕妇提供“一条龙服务”,销售堕胎药或通过关系安排做引产手术。

  1999年和2002年,陈某两次被查到做“黑B超”。不过,都以行政处罚了结。

  被查处后,陈某依旧带着B超机,游走各处赚钱。2004年5月11日,陈某到瑞安做“黑B超”时,再次被查获。次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刑拘了她。

  6月11日,瑞安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将陈某批捕。做“黑B超”的游医,以非法行医罪批捕,要追究刑责,这在当时的法律界引起震动。

  同年8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行为适用法律的若干意见》,对“黑B超”量刑程度加以明确,据说亦由此案引出。

  之后,法院认定陈某犯非法行医罪,判有期徒刑两年半。

  重操旧业再遭同罪名起诉

  2006年6月11日,陈某刑满释放。

  检察机关介绍,“蛰伏”一年多后,陈某不知悔改,重操“黑B超”旧业。

  2007年10月,她就做了一段时间“黑B超”。后来,还是决定去做其他生意。去年年底,花8000元钱买了台B超机后,她又思量着“东山再起”。

  今年2月至5月,她给多名孕妇做胎儿性别鉴定。警方查处另外的“黑B超”案时,牵出陈某案。

  陈某先在医院附近找“目标”,看到孕妇,就递上写有手机号的纸条,暗示可做胎儿性别鉴定。这回,鉴定出是女孩的,收费800元,是男孩的,1000元。

  谈好后,陈某把孕妇带到鳌江镇永利街附近一幢联建房。这本是她的家人租来当仓库的。屋内只一张铁床,铺一张席子。B超机藏在床下,有生意上门,陈某才会小心翼翼拿出来……

  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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