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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两个字来形容她“要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04:07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法庭上,捅死情敌的“老光棍”说:

  我用两个字来形容她

  “要钱”

  □通讯员 钟法 刘波

  本报记者 陈洋根

  早报讯淳安男子周某56岁,至今没讨过老婆。当他遇到一个女人,答应和他结婚,为他生孩子。周某觉得幸福就在眼前,他像吃了兴奋剂般,一天打四份工,赚来的钱大部分给了这个女人和她的孩子。可到头来,“老光棍”却卷入一桩桃色血案,他杀死了情敌,让自己沦为阶下囚。

  “老光棍”的短暂春天

  周某是浙江淳安人,56岁,高中文化,案发前是杭州三墩附近一家玻璃品厂的员工。

  去年夏天,周某跟一个女人好了。“她说要和我结婚并给我生孩子。”周某说,为了能和她在一起,自己曾经连续24小时不休息打4份工,赚来的钱大部分给了她和她的孩子。周某所指的“她”是湖南女子吴某,40多岁,有个17岁的儿子。

  “她跟我说与老公离婚了。”周某说,一开始他与周某上床按“次”交易,每次给40—50元,后来改成每月支付1000元左右。周某还承诺结婚以后会把吴某的儿子当成他亲生儿子。周某说,这期间自己陆陆续续给了吴某母子俩9000多元(但案发后,吴某说周某给了3000多元)。

  到了今年6月份,周某发现吴某对自己逐渐冷淡,有时甚至避而不见。7月3日左右,周某到吴某租住处找她时,发现吴某和朱某在一起。

  于是,感觉被骗的周某多次上门找吴某还钱,却遭到拒绝。

  7月8日一大早,周某又上吴某租住处讨钱,上次看到的朱某又在。“她说屋里的男子是她‘老公’,她是出来卖的,不用退(周某)钱。”

  周某说,那男还跑到卫生间拿刀出来刺他,自己往旁边躲,但还是被刺了两刀,吴某还扑上来打他,刀被他反抢过来后,他将刀尖刺向朱某……随后他离开了现场。

  他用“要钱”形容相好

  这一天一大早,浑身是血的周某在杭州三墩附近拦住并坐上一辆城管公务车。城管人员报警与110沟通后,先将周某送到附近的医院救治。

  与周某在法庭上所讲内容不同的是,周某被警方传唤后前三份笔录里都承认刀是他带进吴某家里,并藏于吴某床下,在争执发生后也是他先用刀刺中朱某。

  被周某刺中心脏的朱某当天上午8点多便宣告死亡。

  朱某死后,吴某承认,她与朱某有6年的地下情,而她到血案发生时与湖南农村老家的丈夫没有离婚,而朱某也是有自己的家庭。

  “我要用两个字来形容吴某,你们肯定猜不中是哪两个字。”周某昨天上法庭,期间,要大家当众猜“迷语”,稍微停顿后又自己给出了答案,他形容吴某的两个字是:“要钱”。

  亲人说他被女人所害

  “现在我是万分追悔。”周某在为自己辩解时说,他没想到喜事会变成悲事,更没想到会上吴某和朱某的当,朱某之死是“恶有恶报”。

  检察官则当庭驳斥道:不管吴某与朱某之间存在什么关系,周某都无权力剥夺对方生命,也不能将责任推给朱某。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四法庭审理后,没有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我娘舅一辈子没有结婚,他是让这个女人给害了。”旁听席上来了周某很多亲属,周某的一位外甥对记者说,周某以前也和一位与吴某身份相似的人交往过,被对方骗了很多钱。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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