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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解决入园难,且拭目以待

  本报实习生 叶心怡

  本报记者 刘焜

  过去几年,学前教育曾经让许多人揪心。因为入园难,家长们费尽了心思;因为待遇低,不少民办幼儿园的老师纷纷跳槽。

  昨天,杭州举行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一下子出台1份《意见》和4个《办法》,从均衡发展、专项资金、非在编教师待遇、幼儿园园舍建设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等方面,用红头文件表达了杭州发展学前教育的决心——2013年,基本解决幼儿园园舍不足问题;2015年,非在编教师力争达到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水平。

  解决学前教育问题有多重要?就像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邵占维在会上说的:“‘送温暖’是关注民生,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受到优质的教育,是更大的民生。”

  0.5%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学前教育

  《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市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达98%以上,农村达95%以上。

  新(扩)建园舍、提高教师待遇,发展学前教育,资金从哪儿来?《杭州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说,资金来源有3项:在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中按比例安排,各区按8%、五县(市)按5%安排;在地方教育附加中按20%比例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的0.5%,用于农村学前教育。这些钱将用于幼儿园的建设、开办、场地租赁、教师待遇补助以及奖励等方面。

  非在编教师,收入和在编看齐

  杭州目前有幼师15060人,其中公办在编的3030人,公办非在编的5466人,民办教师6564人,非事业编制教师(以下简称非在编教师)比例明显高于事业编制教师(以下简称在编教师)。非在编教师待遇偏低,直接导致了幼儿园的教师队伍不稳定。《杭州市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管理办法》提到了好几个解决办法:

  一是增加编制,各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按照当地幼儿园教师总数10%左右的比例,核增名园集团核心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

  一个办法是增加收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将制定提高非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实施办法,逐年提高非在编教师的年收入,力争2015年达到当地幼儿园在编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并落实“一金五险”。到2011年,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的人均年收入还要达到义务教育阶段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水平。

  2年后,基本解决入园难

  到2013年,杭州要基本解决幼儿园园舍不足问题。

  园舍从哪来?《杭州市幼儿园园舍建设实施办法》提出了三个“一批”:新建一批、置换一批、改造一批。

  比如,住宅小区的配套幼儿园要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满足小区居民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入园的要求。

  现有的空置楼宇、厂房和学校等资源,在确保安全和幼儿室外活动场地的前提下,都可以置换和改造成幼儿园。中小学调整布局后的闲置校舍,要优先改建成幼儿园。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也要努力把符合办园条件的空置用房置换和改造成幼儿园。

  此外,每个乡镇必须规划建设1所规模较大的公办中心幼儿园。

  杭州还要在2015年完成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不得擅自加价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也于昨日出炉。年龄在3至6周岁,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来杭州居住的非杭州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在杭州入园:

  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杭州已取得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杭州居住1年及以上;父母至少1人或法定监护人与杭州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杭州交纳社保1年及以上。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进入居住地幼儿园或经过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园的,接收幼儿园要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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