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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前告知超售,售票点可被罚一万

  本报讯 温州市工商部门日前对未告知超售机票开出全国首张罚单(本报11月23日A11版曾报道),引起广泛关注。

  昨天下午,温州市消保委、龙湾工商分局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机票超售行为的若干意见》,要求售票代理等在超售机票时要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工商部门表示,将要求温州各售票点在出售航空公司的超售机票时,必须提前告知消费者;告知后,到底要不要买票,由消费者自己决定。

  如果在销售时没有告知,一旦被工商部门发现,将被处以最高1万元的罚款。

  在此次发布的这份《意见》中,工商部门已建议各售票点、代理点悬挂出机票超售航班的相关信息牌,同时还在电子购票网站上设置信息滚动条。

  此外,温州市消保委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机票时,不妨多问一句是否会“被超售”,以防最终出现纠纷影响出行。

  本报通讯员 曾云毕

  本报驻温州记者 苗丽娜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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