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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人社部现在谈福利过度不合时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04:18  现代快报

  核心提示  我国养老险将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国统筹,医保明年则要实现地市级统筹。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11月23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称,《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包括不能重蹈一些国家由于福利过度导致养懒汉这样一种覆辙。11月24日深圳晶报发表社论《现在谈“福利过度”为时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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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法上月通过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10月28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草案从2007年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至今已历时三年,其间共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四次。

  社会保险法是一部事关亿万劳动者切身利益和调节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极为重要的法律。专家指出,在此之前,尽管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已在中国实施多年,却没有一部专门的综合性法律加以规范。综合性社会保险基本法的缺失,令中国目前的社会保险制度缺乏明确的价值取向。

  语录

  “对于城市低保,应该建立城市低保预算制度。现在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的城市低保由地方政府支付,不足部分由中央政府补贴。但是这种补贴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因此建议应该通过预算制度对它进行规范化。” ——孙洁

  对话

  “福利过度”是西方福利国家出现的问题,而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说“《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包括不能重蹈一些国家由于福利过度导致养懒汉这样一种覆辙”,这句话引起了不小的争议。现在谈“福利过度”到底是不是为时过早,我们来听听专家的意见。

  孙洁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07年全国人大首次审议社会保险法草案时的列席会议代表。

  现在谈“福利过度”确实为时过早

  现代快报:有评论针对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的讲话说,现在谈“福利过度”为时过早。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孙洁:从我个人来说,我也觉得现在说这个是不太合时宜的。

  现代快报:如果大家都认为谈这个为时过早,那就有必然的原因了。

  孙洁: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还很小,仅仅是覆盖了很小的一个群体。比如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刚刚过了2亿元,而大部分的群体现在是刚刚被覆盖。如新农保,新农合、相关的制度刚刚推行,一方面,原有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和城镇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这两大制度也才退休了10年左右。在推行的过程中还有诸多的问题没有解决,所以在这个阶段,提“福利过度”,确实是过早忧虑了。

  现代快报:在这个阶段,我们最应该做的是什么?

  孙洁:这个阶段,最应该去完善制度。这方面,应该是如何去界定政府的职责啊,增加政府的投入啊,扩大覆盖面啊,在这些方面应该进行深一步的讨论,讨论的重点不应该是“福利过度”的问题。

  公平性差主要是“分不同群体,且跟不同的身份直接挂钩”

  现代快报:有人说,社会福利过度确实是西方社会福利制度实践中得到的一个教训,但这个教训对我们来说并没现实的针对性。

  孙洁:是这样的,西方的福利国家,是二战后,随着英国福利国家的建立,西欧和北欧纷纷效仿而出现的,经过上世纪50、60年代逐步推广,随着财政投入不断膨胀,出现了“福利病”。“福利病”的一大表现就是,福利支出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我们现在,在社会保障的支出方面增长的速度,应该说只是弥补了历史的欠债。

  现代快报:事实上,养老金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也很严重。

  孙洁:是的,根据测算,全国养老金个人账户“空账”1.3万亿,现在坐实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还是很小一部分。所以,现有阶段应该抓紧弥补现有制度。

  现代快报:说到制度,有一些专家也认为,我国社会保险面临着保障的公平性差的问题,怎么看这个问题?

  孙洁:说到公平性差,我觉得主要是分不同群体,而不同的群体是跟不同的身份直接挂钩的。比如说企业职工实行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而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实行的是退休金制度和公费医疗制度。

  最终应该分为缴费型和非缴费型

  现代快报:不少人认为,在保障水平上,陕西神木等少数地方尝试全民医保,虽是个案,但至少证明政府加大投入提高保障水平是可能的,关键是愿不愿意做这方面的投入。

  孙洁:全民医保从目前来看还是一个可行的方案。在医疗这一块,政府还是应该承担这方面的职责。政府要承担更多的职责,而不是由老百姓自己来解决医药费的问题。

  现代快报:这次,胡晓义还说到了一句话,“《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宗旨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但是要做到却不容易。

  孙洁:说到共享,那么,一个就是要扩大覆盖面,让更多的人从社会保障制度中受益,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成为更多人的安全网。这是最主要的。

  现代快报:如果从改变“身份性”这方面入手,又应该怎么做呢?

  孙洁:我觉得最终应该分为缴费型和非缴费型,也就是说分有就业关系的和无就业关系的,这也应该是一大发展方向。有就业关系的实行保险型的,没有就业关系的或者说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实行非缴费型,非缴费型可以是社会福利,或者是社会救助,带有普适性。其保障水平可能比社会保险型的津贴待遇略低,但是至少比现有的“分群体”的制度更具有公平性。

  快报记者 刘方志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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