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杨琴)昨日闭幕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十九次会议中,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该决定,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1年1月18日在成都召开,会期预计6天半。
根据决定,建议该会议的主要议程有:听取和审查省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和批准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省级财政预算及2010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省高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草案)》列入议程
又讯昨日下午,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圆满闭幕。
会议对首次提请审议的新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表决,决定将《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列入以后的常委会会议议程继续审议。 (杨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