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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房子该归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06:40  新晚报

  编前房子、孩子等问题,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切实利益。15日,最高法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解释三》),其中首次明确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并登记在个人名下,离婚时房产仍归个人所有;“小三”、“二奶”要求情人补偿,法院不予支持等条款,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今起,本报推出“‘新法’断婚案”系列报道,针对新规,请法律界人士对典型婚姻纠纷进行剖析解读。

  哈尔滨新闻网讯(高淑娟 记者 宫雪)房子,是结婚时的头等大事,而夫妻离婚时的房产归属,也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哈尔滨市各级法院每年审理的婚姻纠纷案件达2000起左右,其中80%以上涉及房产纠纷。对于婚前房产,许多百姓存在“结婚8年后可视为共同财产”的误区。最近公布的《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个人财产买房和父母购房的房产归属问题,让房产纠纷处理不再难。

  婚前贷款买房谁掏首付归谁

  案例:今年29岁的小赵,两年前与妻子小王结婚时购买了一套价值58万元的婚房。婚前,小赵在父母的赞助下付了20万元的首付,房产登记在小赵名下。婚后,夫妻俩共同偿还了7万余元的贷款,但很快,小夫妻就因为频繁的争吵而闹离婚。小王的母亲认为这套住房是为结婚所买,男方买房天经地义,而女儿一起偿还了贷款,离婚时,女儿应该得到房产的一部分。

  说法:“婚前个人财产买房,房产归个人所有。”南岗区法院法官表示,根据《解释三》的规定,小赵与小王的住房,是小赵在婚前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签订合同后,房产登记在小赵名下,因此可将房产认定为小张的婚前个人财产。由于小赵、小王共同偿还了7万余元的贷款,小赵应根据住房目前的市场价格,对小王进行赔偿,而剩余贷款则是小赵个人债务。

  婚后一方全资购房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案例:刘某与妻子张某结婚6年,最近正在闹离婚,两人争执的焦点是2007年购买的一套住房。张某表示,这套住房是两人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应该是两人的共同财产。而刘某表示,争议住房的房款,是他用卖掉婚前个人住房的钱支付的,房产应为个人财产。

  说法:法官表示,这套住房虽为刘某与张某婚后购买,但房款全部出自刘某卖出婚前个人住房所得,张某并未出资,这套住房仍可认定为刘某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婚后一方购买房产,若能证明资金来源全部为个人财产,房产就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后父母买房子哪方出钱归哪方

  婚后父母买房应归谁所有?法官介绍说,根据《解释三》中的条款,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等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被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认定该房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法官强调,不管出资者是谁,若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表明夫妻承认房产为共同财产,归两人共同所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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