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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身份透支钱罚款两万还判刑

  华西都市报讯(胡庆元记者田富友)家住宜宾县城的年轻女子陈某,以虚假收入证明办理银行信用卡,并用信用卡透支现金1万多元,到期拒不归还,结果触犯刑律。近日宜宾县法院以陈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依法一审判处她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08年6月初,陈某了解到只要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材料,就可以到银行办理可以透支钱的信用卡后,分别于当月中旬和8月初,向当地某银行提供自己是某单位职工的虚假收入证明材料,

  办理了两张银行信用卡。

  之后,陈某从一张银行信用卡上透支了现金11000多元,从另外一张卡上透支了现金3000多元。在到期不归还的情况下,银行多次催收,但陈某仍拒不归还。

  当银行向警方报案后,警方立案查明,陈某一张卡上透支的现金11000多元,已拖欠利息等2700余元,另一张卡上透支的现金3000多元,已拖欠利息等1600余元。事后,陈某虽到警方投案自首,并向银行全额归还了透支款本息,但还是没逃脱法律的惩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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