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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入园难”开“药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08:49  新安传媒网

  十项意见剑指“入园难”

  《意见》指出,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为此,国务院提出了十项意见: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坚持科学保教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完善工作机制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同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意见》指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民办幼儿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学前教育经费列入预算

  《意见》指出,健全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明年出台办法查乱收费

  《意见》指出,国家有关部门将于2011年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省级有关部门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各省(区、市)政府要深入调查,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2011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行动计划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综合报道

  当前,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中国政府网24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务院提出十项意见,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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