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幼儿园收费办法明年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09:27  东方早报

  早报讯 中国政府网昨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十项意见,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意见要求国家有关部门2011年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幼儿园乱收费。

  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意见要求,各地应以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意见称,城镇小区没配套幼儿园的,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规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各级政府要加大农村学前教育投入,从今年开始,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地方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门资金重点建设农村幼儿园。

  建立地方政府问责机制

  意见要求各地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缓解“入园难”。地方政府是解决“入园难”问题的责任主体,各省(区、市)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要占合理比例,未来三年要有明显提高。各地根据实际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

  意见特别指出,国家有关部门2011年应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省级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按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