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启银
省属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主要负责人一律免职;煤矿、采石场发生重特大事故一律关闭;同时,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的矿长(厂长、经理)。省安监局负责人昨日表示,我省将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更加严厉的要求和处罚措施,迫使企业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在昨日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龙宇辉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务院的规定,我省企业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补助金接近60万元。随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逐年增加,补助金额也会逐年增加。
“一些中小型企业可能‘死不起人’,因为巨额的赔偿可能会使企业破产。”龙宇辉指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非法违法现象屡禁不止,我省企业“小、散、差、乱”现象突出,企业规模小、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管理水平差、人员素质低,重点建设项目存在大量安全隐患。为了鼓励企业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上,省安委会要求,保险机构建立企业安全状况与人身意外保险费率挂钩的差别费率制度,以此增强对企业的约束。
我省将重点对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冶金八大行业领域,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将作为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有关部门在进行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时,企业要提供安全审查的相关文件,否则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手续,银行、证券主管部门也不予授信支持,银行不予贷款。
省安监局副局长白良透露,今年1至10月份,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的较大事故82起、死亡318人,同比增加了11起、54人。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的重大事故共2起、死亡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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