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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用来生产经营 集中整治半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09:43  生活新报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寸霏霏

  记者昨日从昆明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局获知,为持续推进拆临拆违工作,昆明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1年5月30日,在主城规划区集中开展禁止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整治工作。

  昆明市自2010年开展拆临拆违整治工作以来,在主城规划区主次道路两侧、滇池面山、住宅小区违法建筑拆除和农房违法加层无序建房中,总共拆除5537个、面积为167.32万平方米的地块。日前,昆明市政府再出重拳整治违法建设,并出台了《关于禁止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0年11月16日起,对以下三种情形不予办理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一是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但行政管理相对人擅自改变规划审批用途,且未经规划审批擅自改变建筑物内外部结构、私搭乱建的;二是生产、经营场所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属于租用、借用、非法买卖国有、集体土地擅自建盖的;三是国土、规划、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在拆临拆违、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整治工作中发现并告知不予办理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

  昆明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陈春表示,下一步,昆明市将在全市进行拉网式全面普查,并将普查结果在媒体上公布。对违法建设普查和拆除工作不配合、不支持、不作为、慢作为、作为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将实施严厉问责。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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