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熊波 通讯员 区鸿雁 时劲松
前日14时30分,随着审判长陈永福法槌的敲响,全省首个基层法庭审理的刑事公诉案,在罗平县法院板桥中心法庭开庭。此举改变了以往派出法庭只“审民不审刑”的现状。
法庭公开审理查明:今年6月11日,被告人谢某与邻居张某因安装水管的相邻线路发生争吵,扭打中,被告人谢某用水果刀刺伤张某腹部。经司法鉴定,张某的损伤构成轻伤。法庭审理同时查明被告人谢某具有缓刑撤销情节。
16时30分,审判长宣布当天庭审休庭,案件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不再开庭。
“此举促进了轻微刑事案件的民事化处理,还创新了法庭的普法教育方式,增强了法制宣传效果。”参与旁听的县人大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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