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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离婚证骗新女友结婚 弥勒负心汉被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11:23  云南网

  

伪造离婚证骗新女友结婚弥勒负心汉被告上法庭

  张某与妻子安某

  弥勒县47岁男子张某在与妻子安某没有离婚的情况下,自己伪造了一纸离婚证,与开远市法院书记员史某某喜结连理。今年6月4日的婚宴上,安某大闹婚宴,张某的骗局被揭穿。张某和史某某的这段婚姻仅维持了2个多月便走到尽头,而张某也被安某以涉嫌重婚罪告上了法庭。23日,个旧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离婚判决还没下 丈夫瞒着老婆与他人结婚

  2000年,30多岁的昆明女子安某与37岁的弥勒县男子张某认识,2003年1月17日两人登记结婚。2004年2月28日,安某生下了一个儿子。安某说,她在张某的身上付出了所有的爱。张某的车破旧,她拿出13万元为他购置了一辆中档轿车,还花钱购买了车库。随后,她为张某婚前购买的房屋支付银行按揭。张某身体不好,她也一直对他不离不弃。

  2008年以后,张某经常以回弥勒老家照顾年迈的父母为由不在家。2009年5月,安某得知张某在红河跟一个女子同居的消息后质问丈夫,但张某对此一直不承认。

  2009年11月17日,张某偷偷向五华区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要与妻子解除婚姻关系。今年4月19日,五华区法院一审判决准许两人离婚。5月24日,安某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请求法院改判原被告不准离婚。但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张某已和比他小20岁的开远市法院书记员史某某在今年4月6日悄悄地领了结婚证,并卷走了家里部分的财产。

  6月4日晚,张某与史某某在开远市滇南大酒店举办婚礼时,安某带着年约7岁的儿子赶到婚宴现场,并向宾客发放“传单”,举报新郎张某犯重婚罪,好奇的客人们一看才知道,新郎原是个负心汉,一场婚宴就这样散了。

  因为法院最终还没有判决准许两人离婚,而张某已经偷偷和史某某领取了结婚证,安某决定状告负心丈夫重婚。由于史某某是开远市法院的书记员,此案交给个旧市人民法院审理。

  11月23日,个旧市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媒体记者只能在门外等候。然而到了庭审结束,记者才知道,张某与史某某从侧门悄悄走了。随后,当张某到法院的院子里开车时被媒体围住,但最终张某紧急倒车快速离开了。

  为和新欢结婚 男子伪造离婚证

  记者通过采访律师得知,2009年10月张某与史某某认识,两人产生了好感。为了和史某某交往,张某在看到街上的小广告后,花了100元办了一个假离婚证。有了伪造的离婚证书并取得史某某同意后,两人于2010年4月6日在开远市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

  记者在开远市民政局采访时得知,由于婚姻登记目前没有全国联网,登记时无法得知双方以前的婚姻状况,就靠个人自觉、真实填写。这也就难怪张某伪造了一纸离婚证就能够瞒过民政部门。

  辩解

  史某某:“我与安某都是受害者”

  安某的律师到开远市民政局了解得知,张某与史某某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张某与史某某4月6日办理结婚至离婚,仅有两个多月时间。

  事后,史某某给安某写了一封信:“我被张某骗得很彻底,我整个人都崩溃了。我对我们的错误婚姻感到绝望,毅然与他协议离婚。我无意要夺走你的丈夫和孩子的父亲,我和你一样都是被欺骗的对象,我们都是受害者。我要知道你们的婚姻仍在持续期,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介入的,希望一切早点结束。”

  在法庭上,史某某说,她是看到离婚证后才与张某结婚的,她也是受骗者。

  张某:“妻子不愿离我才被迫重婚”

  而张某则在法庭上说,他是被逼迫重婚的,他与安某的婚姻早就破裂,但安某一直不愿意离婚,他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与史某某结婚的。

  安某的代理律师张剑磊认为,张某刻意隐瞒自己和安某的婚姻关系在存续期间的事实,用伪造的离婚证骗取未婚法院干警史某某的信任,与史某某在开远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并两次公开举办婚宴,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

  被告人史某某虽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她不知道张某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但作为法律从业人员,不能够辨别离婚证真实性,让张某的犯罪行为得逞,同样发人深思。

  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做出宣判。

  记者王宗林 文/图(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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