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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采取多措施 重拳击“涨”稳定市场物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5日11:3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沈阳11月25日消息(记者徐志强)今年以来,辽宁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市场供给充足,消费需求活跃,价格运行总体平稳,但近期涨势比较明显。

  从消费价格总水平看,上半年逐月回落,7月份后逐月攀升。今年上半年,受2009年翘尾因素、食品价格季节性变化及猪肉价格低迷影响,我省消费价格同比涨幅呈逐月回落态势。7月份,随着猪肉价格逐步回归合理价格区间以及强降雨影响,鲜菜、鲜蛋等农副产品价格上涨,消费价格开始反弹,7-10月同比涨幅分别为1.9%、3.3%、2.9%和4.2%,其中10月份的同比涨幅创下27个月新高。

  从我省与全国比较看,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0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同期上涨2.5%,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列第28位。从东北三省看,黑龙江、吉林两省分别高于我省1.1和1个百分点。我省八大类商品价格指数除食品、交通和通信类外,其它六大类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从近期我省价格运行趋势看,食品价格涨势突出。今年10月份,我省消费价格同比上涨4.2%,涨幅较9月份扩大了1.3个百分点,这其中,最受老百姓关注的食品价格上涨了11.2%。具体看,粮食价格上涨12.1%,油脂价格上涨6.4%,猪肉价格上涨6.5%,鲜蛋价格上涨13.2%,水产品价格上涨12.8%,鲜菜价格上涨39.1%,糖类价格上涨5.3%,干鲜瓜果价格上涨14.1%。

  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会议上表示,当前,辽宁省粮食丰收,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增加,市场供应充足,特别是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全有能力保障市场供应,控制好辽宁的消费价格总水平。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自2010年12月1日起,省内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各地工商、物价、服务业等部门要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加大价调基金征收使用力度,运用好价调基金,通过实行补贴运费、补贴差价等措施,吸引货源,实现以量稳价。

  省政府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起,将辽宁省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平均提高10%;城乡低保户等困难群众"两节"临时救济费比上年提高50%。同时,加大对今年受灾群众生活的救助力度。为切实安排好大中专院校和城乡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决定自11月1日起,按照隶属关系,由各级政府对学校学生食堂进行补贴(省属院校学生每日补贴0.6元),以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要根据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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