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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栏翻窗行窃31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00:00  兰州晚报

记者 王万盈 通讯员 梁晓瑜  稿件来源:

  本报讯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间,年仅22岁,被称为“独行大盗”的白银区武川乡农民高某驾驶着租赁的小轿车,在夜间采取攀爬防护栏、翻窗入室的手段,进入31户居民家中,大肆盗窃了价值达6.8万余元的财物。昨日上午,白银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依法当庭做出判决。被告人高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万元,退赔被害人被盗财物。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09年8月至2010年7月间,被告人高某驾驶租赁的轿车,专门选择凌晨两三点钟夜深人静之际,采用攀爬防护栏、翻窗入室的手段,先后进入白银北京路、王岘东路、五星街、永丰街、建安巷、友好路、冶金路、东山路等31户居民家中,大肆盗窃作案31起,盗窃价值68738.63元。得手后,所盗现金、手机、数码相机以及香烟、首饰、电脑主机等赃物大部分被高某变卖挥霍。2010年7月10日,高某被白银市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8月14日被依法逮捕。

  据介绍,高某窃取财物主要原因是染上赌博欠下巨额债务,实施盗窃主要还是为了还债。根据有关规定,白银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进行了简化审理。根据合议庭评议法庭最后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万元,退赔被害人被盗财物。结果,高某表示不上诉。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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