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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2户申请廉租房两户资格被撤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01:20  华商网-华商报

  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西安市2010年11月10日起开始公示的1872户廉租房实物配租户中,有两户因条件不符合被撤销了廉租房申请资格,相关部门已对群众举报的可疑对象展开排查。

  根据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11月9日提供的资料显示,经西安市、区、街道办三级审核,截至2010年11月8日,西安市城六区共有1872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从11月10日开始,西安市今年第一批廉租房实物配租开始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名单分别在西安市房管局官方网站 (www.xafgj.gov.cn)进行15天公示。

  据介绍,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将在12月份通过摇号方式,分配杨家庄廉租住房小区二期住房和席王廉租住房小区共1600套廉租房。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西安市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711室),监督电话:(029)87619419。

  记者从西安城区几个街办获悉,在公示期间,有两户因为申请条件与公示资料不符等原因,经核实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已撤销了其廉租房申请分配资格。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若有群众对公示对象投诉或举报,将安排专人进行核实了解。

  本报记者 陈思存 实习生 刘兰

  监管在加强

  西安申请人购房情况已联网

  昨日,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中心已经与西安市房屋权属系统实现了联网,由于购房要进行房屋权属登记,因此通过房屋权属登记系统,就可以核查到申请家庭在西安市的购房情况。

  此外,该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除了廉租房家庭自己申请退出外,每年对享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进行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等情况的检查,包括邻里举报、物业监管都是房管部门监管的主要手段。

  每年核查廉租家庭资产

  按照目前西安市的相关政策,“购买了经适房都需要退还廉租房,商品房就更不例外了”。如果有能力购买商品房,那么该家庭的收入、资产等肯定不再符合廉租房的标准。

  目前,西安市住房保障部门每年会同民政等部门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等状况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方式、额度等进行及时调整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六个月没有居住就可收回房子

  这名负责人表示,如果出现将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内居住的行为,将收回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状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将责令其退还租房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房标准租金的差额。西安目前已有599户家庭享受着廉租房的惠民政策,现在已有几户生活条件改善后申请退出。

  我要问问题

  申请人病故 家人能否参与分配廉租房

  昨日上午10时,西安市民何女士向本报反映称,其姥姥是公示的1872户廉租房对象之一,她家已经在报纸上公示了。最近姥姥因病去世,区上和街办、社区通知她家已经没有资格抽取廉租房,她不知道是否合理,因为其母亲也是低保户。

  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廉租房在摇号分配的现场,其中第一步就是在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领导下,由各区街办、社区负责人对参与实物分配的住户进行身份确认,认定最主要的就是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委托代理书等法定证件。因此申请人病故后随着户口注销,肯定无法参与分房。他表示,如果申请人家人也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可按照程序上报参与下一次分配。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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