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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指使他人违法作业引起火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02:23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11月20日16时50分,白山市健民街与新华路交会处,5层楼高的新华商厦正在装修的外墙起火。消防部门用时近30分钟,将大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据目击者称,起火时,有工人正在楼体外侧施工。

  本报白山讯(记者李群通讯员王勇峰)25日,记者从白山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白山市新华商厦火灾事故原因已查明,系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缩短工期,让3名工人冒险施工,用火不慎引发火灾。经过现场勘验,火灾损失2.5万余元,属轻微火灾损失。

  目前,3名施工人员及一名主要工程负责人被拘留。白山市公安局红旗分局按法律规定的最高额度对现场施工负责人高明等几人分别处以了拘留15天、500元罚款的处罚。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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