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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子审了19次只因官司太纠结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6日03:58  大河网-河南商报

  河南商报讯(记者 肖风伟 通讯员 张麒)一个纠纷案审了19次,为啥?法院回应说,这个官司太纠结,涉及行政、民事、管辖权异议,分为3场诉讼,多次启动再审……

  11月23日,河南商报A06版《真折腾,一个纠纷案审了19回》一文,报道了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自曝法院系统存在的问题,说郑州某法院审理的一起纠纷案,先后审了19次。

  看到报道后,当事法院之一——郑州市中院非常重视,对此事展开了调查。

  这起案件的主要当事人是杜先生。2001年,杜先生投资93万余元,购买了郑州市东大街一处门面房。

  2004年3月18日,取得房产证后,杜先生开始招租,一位自称姓陈的男子联系上杜先生,第二次见面时,两人即谈妥了租金。警方分析,杜先生的房产证可能就是这次被掉了包。

  一个月后,杜先生发现被骗——有人以他的名义,将房子卖给了刘先生,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和房产证。

  刘先生说,他在报纸上看到转让广告后,以64万元的价格,从一个自称杜某的东北人手里买下这套二手房,并在郑州市房管局办理了相关手续。

  就这样,一套房子有了两个房主,杜先生与刘先生之间持续6年的诉讼也由此开始。

  “我们没有超审限,一切都是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的。”郑州市中院行政庭负责人说,这起案件包括行政和民事部分,其中行政部分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共3次审理。

  据介绍,杜先生的案子引发多场诉讼,内容涉及房管局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赔偿,以及杜先生与刘先生的民事纠纷、管辖权异议等,杜先生与刘先生二人交替提起诉讼。

  在此情况下,郑州市中原区法院、郑州市中院、郑州铁路两级法院以及省高院等先后下达了19份裁判文书。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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