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石市未改制的经营性事业单位有76家
■改制后,在册正式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可保留原事业养老关系不变
■改制后新招录的职工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介绍,石市76家经营性事业单位明年底完成转企改制。按照《意见》,在册正式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可保留原事业养老关系不变。
养老关系可保留事业养老
“改制后职工养老保险由机关事业养老转为企业养老,对职工退休待遇影响比较大。此外,职工安置费、产权确认困难等问题阻碍了这些企业改制的步伐。”该负责人表示。为此,石市出台此《意见》,来加快推进这些企业改制。
按照《意见》,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可由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为企业养老保险。根据职工的承受能力,也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经本人自愿选择,在册正式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可保留原事业养老关系不变,也可转入企业养老保险。
改制后新招录的职工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职工安置费用有专项资金
按照《意见》,石市将建立事业单位产权改革专项资金,在财政部门设立事业单位产权改革专项资金专户。其来源包括国有产权(包括股权)转让收入、划拨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收入、财政预算拨付等。
改革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职工安置费用不足的困难事业单位改制成本的支付等。
■文/本报记者彭丽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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